統籌推進碳排放“雙控”體系建設
《中國電業與能源》:對于未來能源發展方向,碳排放“雙控”需要在哪些方面特別注意?
王志軒:第一,從總體看,“1+N”政策體系中提出的原則是“節約優先”,這是因為節約具有綜合效益,也是高質量發展的應有之義。但是節約也有限度,且節約優先,并不是完全針對“消費”環節,也包括了“生產”環節。從可操作性以及降碳的特性看,我國能源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約占全部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8%,電力排放占能源領域排放約40%,鋼鐵、建材、石化、有色合計占能源領域約23%,工業過程占13%。所以對這些領域的碳排放進行控制是降碳的根本,應加快制定相關碳排放強度控制限額。
第二,在推進碳排放“雙控”體系建設過程中,要避免層層分解。應當通過規劃體系與技術標準體系這兩個有效手段來落實減碳制度的建立,不要搞總量或者措施“一刀切”。如果生產各環節都能夠按現有標準體系來落實減碳,整體的降碳目標將更有效率。例如燃煤發電企業做到高效率安全穩定運行,在這樣的前提下可通過提高效率、改善燃料結構、增加可再生能源比重等多種方式降低碳排放強度。
第三個方面是發揮政府作用,注重規劃的科學性和協調性。通過市場機制減碳是長期戰略,也需要有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我國從碳達峰到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時間很緊迫,這就需要政府發揮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規劃、政策制定等方面。政策的穩定性和靈活性要統籌考慮。技術發展很快,社會中的矛盾較復雜,政策可以適時調整。要進行“關系型”規劃,即電力、石油、煤炭、天然氣等一并考慮,不能各搞各的規劃,保持各種能源發展之間的協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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