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發電行業核算指南
《指南》旨在規范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核算與報告工作,提高碳排放數據質量,完善全國碳市場數據質量管理長效機制。
一是進一步明確核算邊界和機組定義。《指南》新增核算邊界示意圖,便于清晰識別納入碳市場發電設施的核算邊界;根據配額分配需要,新增了“熱電聯產機組”“純凝發電機組”和“母管制系統”定義,進一步明確熱電聯產機組的界定標準,便于企業、核查機構和監管部門確定企業碳排放核算邊界。
二是進一步細化檢驗檢測標準。《指南》細化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記錄和結果認定管理規定,明確要求元素碳含量檢驗檢測機構或實驗室具有CNAS或CMA認證資質,并嚴格按《指南》中的相關標準管理檢驗樣品的檢測、記錄、傳遞、保存、取樣、制樣、送檢、存證等環節,統一檢驗檢測規程,提升可操作性,確保檢測數據準確、可靠。
三是完善核算細節提升可操作性,確保公平統一。《指南》進一步完善化石燃料碳排放核算方法,直接采用實測的元素碳含量計算燃煤碳排放量,結果更準確,計算原理也更好理解;完善供電量、供熱比及機組負荷系數等與配額分配相關生產數據的計算方法,減少核算、報告和核查過程中的自由裁量和數據填報的不確定性,降低對企業應分配碳配額數量的影響。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