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體系擁有光明的未來。但這并不意味著經濟學家的全球
碳價夢想即將實現。
本月在格拉斯哥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大會第二十六次
會議(COP26)最切實成果之一,是就碳核算和交易規則達成了一項協議。這將有助于約束目前在碳權交易中存在的不規范領域,這些領域為“漂綠”敞開了大門。
該協議似乎已經引發了歐盟碳權市場的新興趣,該市場是全球同類市場中發展最領先的。上周五,當地碳價創下每噸69.36歐元(約合78.26美元)的新高。在歐盟框架內,電力生產企業和一些嚴重污染行業的企業可以購買碳權,以抵消自身碳排放,而如果它們的排放量低于分配的額度,則可以出售多余的碳權。
但如果有人指望一項全球協議能帶來全球統一的碳價,那就誤解了這個本質上具有政治性質的市場;制定全球統一碳價經常被經濟學家宣傳為推動全球經濟實現脫碳的財政上的最有效方式。不同行業面臨迥異的脫碳道路,在歐盟內部似乎都不可能執行單一
價格,更不用說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