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碳市場擴容難點不在于程序
歐盟碳市場(EU ETS)目前對于溫室氣體排放的覆蓋比例為45%,這些排放主要來自于電力和工業部門。如果納入道路交通排放這一比例將會提高到66%[3]。基于歐盟層面
碳減排雄心不斷加碼,碳市場擴容的必要性也再次被擺上日程。在此前歐盟碳市場也曾有過擴容,主要以三種方式:第一種是增加覆蓋國家,例如加入新的歐盟成員國;第二種是增加溫室氣體種類,例如挪威將氧化亞氮(N2O)納入碳市場;第三種則與交通部門納入歐盟碳市場更加相關,是2012年起對于航空業
碳排放的納入。所以歐盟碳市場對于部門的增加方面,此前就有航空業納入的經驗可循。跟道路交通一樣,二者的特征都是移動源,而且對于尚存爭議的MRV(測量、報告和核準)可信度方面,也都積累了多年經驗。
至于擴容的流程也比較明確,一是修訂現有的歐盟碳市場指令,將新的部門納入,可參考當年納入航空業的流程;一是應用納入條款(‘opt-in’ Clause),將新的部門分別在各個成員國內擴展覆蓋范圍,挪威增加覆蓋的溫室氣體類型就是應用了納入條款。總之,目前的歐盟碳市場對于納入道路交通在歐盟的法規層面并沒有程序上的障礙,至于何時適合納入道路交通部門,是統一納入到所有成員國還是逐步納入等細節是需要深入分析和討論的,但是比清晰的原則是需要考慮的配額分配的公平性,遵循歐盟已有原則,對不富裕國家在配額分配方面給予優待。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