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市場在電力轉型新機制中居于重要位置
碳市場是由政府嚴格管理“負的外部性”、為低成本實現減排目標而創造出的市場機制。其中,由政府主導的碳排放權強制分配和考核,是形成碳市場的重要前提;按市場規律的碳排放權自愿使用和交易,是發揮碳市場的重要基礎。由此可見,推進碳市場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集中體現,是打造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的關鍵一環。
啟動碳市場彰顯政府加快推動電力轉型的決心。由于技術水平差異,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在發展初期,成本均顯著高于化石能源發電,但隨著技術學習與擴散、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可再生能源成本將逐漸趨向于考慮外部性的化石能源發電成本,并在達到商業化推廣階段后開始具備一定成本優勢。但如果不考慮外部性,化石能源發電將在更長的時間尺度上具有成本優勢,電力轉型的進程將顯著放緩,而當前不斷加重的資源環境壓力必然要求通過適時啟動碳市場補上制約電力轉型加速的關鍵一環,以期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
推進碳市場與電力轉型機制轉換的方向相契合。由于各類政策組合均有發揮其最佳效果的特定階段,電力轉型機制轉換也需根據行業所處的發展階段量身打造。在研發示范階段,政府扶持可再生能源發展最為有效的方式是直接投入資金。在工程化應用階段,政府的政策著力點在于出臺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可再生能源產業,并通過給予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舉措廣泛吸引資金。而進入商業化推廣階段后,政府則應積極引入市場機制,推動實現碳排放等外部成本內部化,營造可再生能源與化石能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并實現政府角色從市場參與者向市場監管者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