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減排目標和能源政策
日本的能源政策也強化了碳市場的關聯性。目前的趨勢表明,日本將面臨2030年和2050年實現兩個減排目標的壓力。首先,2030年的目標是基于日本的能源結構政策,該政策假設到2030年有20~22%的電力來自核電,而日本卻經歷了2011年的東部大地震,隨后福島又發生了核事故。為了應對這次事故,政府提升了核電廠安全標準。因此電力公司不得不在安全方面加大投資以符合新的標準。為滿足新安全標準所導致的技術困難或額外成本增加,一些電力公司如三濱或鶴岡等電廠決定退役。即使電力公司為了達到安全標準而打算投資,他們也會經常面臨來自當地社區的反對。目前就已發生了幾起法律糾紛,電力公司被要求關閉其核電站,即使他們通過了新的安全標準。事實上,幾個案子中一些地方法院已經下令核電站停止運營,電力公司必須這樣做。例如,2014年5月,福井地方法院做出了暫停關西電力公司三號和四號反應堆運行的判決。因此至2016年核能在日本發電量只占全部發電量的1.6%。到2030年減排20%的目標也就因為福島核危機所導致的核能發展趨勢的逆轉而變得更加困難。
因此日本必須更加依賴其他能源來發電。盡管震后上網電價政策有所放松,但除氫能之外的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在2016年僅占7.8%。2016年大部分發電仍然是以化石燃料為基礎,其中40.4%來自天然氣,33.3%來自煤炭。除此之外,還有很多新建燃煤電廠的計劃,特別是在電力行業放松管制之后。
克服這一問題的方法之一是利用海外減排的機會。日本充分利用了京都議定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包括通過電力和鋼鐵企業的投資。然而,日本政府2013年退出了《京都議定書》,因此日本不允許使用京都議定書下的
CDM減排量。
部分出于對CDM的失望,日本創建了自己的抵消機制——聯合信用機制(JCM)。在JCM框架下,日本與東道國就
清潔能源項目的創建和運營進行合作,從而獲得減排額度。JCM由日本政府資助,歷來預算有限,相關的排放信用額度也很少。然而,這種情況可能會改變,因為日本正在探索增加對JCM的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擴大碳定價,以解決上文提到的減排挑戰。盡管如此,日本可能還需要在抵消機制之外做進一步的努力,以較為經濟合算的方式完成其氣候目標。
東京ETS與碳市場的關聯:機遇與挑戰
如前文所述,日本能夠以低于其國內邊際減排成本的價格從中國獲得排放額度中獲益。然而,由于日本目前缺乏全國性的市場,東京和埼玉縣的相關市場成為了進一步加強與海外(包括與中國)聯系的候選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