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金融審慎開發
碳金融審慎開發
按照《方案》要求,碳市場初期的交易產品僅為配額現貨。“碳市場的本質是一個政策性的市場,碳金融的發展也要服務于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政策目標。”國家發改委氣候司司長李高說,我們不是建立一個新的金融市場,對金融創新的容納程度無法與股票比擬,但是可以在碳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上開展一些金融創新。
張杲說,雖然全國碳市場初期僅允許配額現貨交易,但是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7個碳交易
試點省市仍然可以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為國家探索開展
碳基金、碳資產質押融資、碳現貨遠期、
氣候債券等金融產品業務。不過,碳交易
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重點排放單位將逐步納入全國碳市場,實行統一管理,不再參加地方的區域碳市場活動。這也符合試點碳市場向全國統一碳市場平穩過渡的要求。
國家對碳金融的審慎態度,讓銀行、證券公司等第三方機構對參與碳排放權相關衍生金融產品的開發保持觀望態度。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副教授王科接受采訪時說,第三方金融機構可以和實際參與配額考核的企業合作,幫助其核算每年買入賣出碳資產的時間點,使得企業全年碳資產交易的收益最大化。這不僅符合建立碳市場的初衷,也能夠提升市場流動性。
張杲表示,第三方機構可以根據自身特點,有針對性地設計服務于企業
碳資產管理、節能降碳投資等方面的金融工具和產品,也可以與主管部門、登記結算機構、交易機構形成聯動,建立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防范各類市場風險。
正如李高所說,無序的發展、過度的投機,對于碳市場來講是一種失敗;一潭死水,也是一種失敗。要處理好這兩方面的平衡,就要在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范圍、交易品種、交易主體,為碳金融發展創造新的空間。反過來,這些碳金融的發展,也能夠為碳市場的建設增加活躍度,促進碳市場的發展。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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