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王遙對中國經濟導報記者表示,全國
碳市場應當是一個多層次的市場體系,既包含全國性的二級交易市場,也包括區域性的一級市場以及
碳金融市場等。
王遙認為,全國碳市場的構建可存在兩條路徑:
第一,是自上而下的碳市場。即國家發展改革委從中央政府的角度構建全國性的減排目標體系、
履約體系、MRV體系、市場運行體系和監管體系等,建立統一的市場規則,在新的框架下進行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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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自下而上的碳市場。即允許區域碳市場獲得更大的自主權限,包括與其他非試點區域的連接,與全國碳市場的逐步連接,配額的自主分配,
拍賣資金的靈活應用等。
然而,王遙強調,在構建全國碳市場過程中,要注意兩點重要問題:
首先,是中央與地方權力的合理分配。“未來全國碳市場配額分配的關鍵是統一分配規則,但同時需賦予地方政府進行配額分配的權力,保持其靈活性。”王遙如是說。
其次,要保證試點
碳交易所順利轉型。“全國7個試點
碳交易所運營形式和股權結構較為復雜,而全國碳市場最多需要兩個交易所的支撐即可。因此必須處理好試點碳交易所的轉型成本以及全國碳交易的標準選定等問題。”王遙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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