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哈佛大學中國項目主任Chris P. Nielsen:
《21世紀》:在碳減排的工具選擇上,中國的政府不同主管部門對采取碳稅或者碳交易有著不同的考慮,那么您看待這兩種不同的減排工具?
NIELSEN:至少從理論上講,最直接的碳排放控制方法就是定價。其原理很簡單,就是對碳排放活動,特別是化石燃料燃燒,引進經濟的反激勵作用,從而鼓勵低碳排放。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政策上也將實行更高的經濟懲罰手段,如果排放強度太高。比如燃燒的煤炭產生相當于天然氣大約兩倍多的單位能源CO2排放量。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最早的交易系統是美國1990年的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這個系統非常成功,也激勵很多人去思考如何通過交易對污染收費。所以在遇到控制碳排放問題時,人們馬上就想到通過交易的方式來控制。歐洲的碳排放權交易系統是《京都議定書》之后的第一個交易系統。這個系統借鑒了美國的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體系,但是主要限于發電企業,而不是所有排放二氧化碳的企業都被包括進來。
碳稅可以說是另一種交易系統,這個系統包含社會上所有排放者,所有的配額都是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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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配額的分配有很多爭議。在歐洲和中國的碳交易系統,一開始免費給企業一些配額,因為有些人覺得如果一開始就收費,會給企業一個很大的負擔。所以在設計碳稅時,必須考慮是否會提高企業的稅收負擔。特別是會嚴重影響到高耗能的企業,所以碳稅在美國也是有很大的爭議。
不過我認為,碳稅是一種可以簡單的對所有人定價的方式。比如我們對煤炭征稅,那就意味著買煤的人都必須付一個更高的價格。在我看來,這在行政程序上更簡便。世界上賣油的企業就那么幾家,中國生產煤的煤礦企業也不是很多,所以政府征稅會很容易。而在一個交易系統中,會有成千上萬的排放者。所以我覺得碳交易在運行上會非常復雜。如果對所有排放收費,碳交易和碳稅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回事。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21世紀》:無論是在中國還是在美國,一說到增稅,總是激起民眾的反對,開征碳稅并不容易。
NIELSEN:一個人對碳稅的第一反應是:“哦,又多了一個稅。交的稅更多了。”但是實際包括我在內的很多支持碳稅的人的觀點,并不是要增加總的稅負,而是對碳收稅的同時,減低其他的稅收。從邏輯上來講,讓整個稅收系統變得更有效率。這可能很難被公眾理解,但是這點在碳稅中十分重要。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我覺得中國政府在決策時受到了國際上對碳稅和碳交易討論的影響。我們覺得碳稅更易于實施,更容易通過模型得到評估。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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