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處理農業碳匯工作的幾個關系
農業碳匯是促進農業綠色發展、減排固碳的重大舉措,對實現雙碳目標意義重大。但是,農業碳匯工作剛剛起步,相關制度和政策機制有待完善,農業碳匯市場發育尚不健全,農業碳匯價值實現需要深入探索。開展農業碳匯工作,應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正確處理農業碳匯工作中的重大關系,確保農業碳匯有序健康持續開展,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和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一是正確處理穩農保供與節能減排的關系。我國既是農業生產大國,又是農產品消費大國。要從我國國情農情出發,穩步搞好節能減排。我國農產品消費需求規模巨大,每年糧食消費8.25億噸,豬肉消費5500萬噸,牛羊肉消費1300萬噸,牛奶消費6400萬噸,雞蛋消費3000萬噸,水產品消費7200萬噸,飼料消耗總能量為4.43萬億兆焦。因此,農業節能減排,絕不能減少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無論任何時候,都要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既要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切實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又要推進農業綠色低碳發展,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落實節能減排、生態固碳,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有力支撐。既要節藥資源,保護生態,又要穩面積穩產量,保持農產品產量質量雙提高,特別是糧食產量要保持在13000億斤以上。既要節能降耗,防控碳排放污染,又要加快構建現代鄉村產業,促進農民持續增收。一方面,要加快發展林業、種植業,增強減排固碳的碳匯能力。另一方面,要在加快養殖業發展、保障畜產品供給的同時,加快轉變養殖方式,實行綠色減排低碳養殖。加快發展工廠化養殖,提高養殖現代化規模化集約化程度。堅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畜牧業大縣整縣推進全復蓋。
二是正確處理農業碳匯與農業碳源的關系。農業具有碳匯碳源的雙重屬性。農業既是碳排放的一個碳源,又具有重要的固碳功能。首先,要充分認識農業碳匯功能的稀缺性、重要性和發展性。不要因為農業是碳源之一,不要因為有的地區或某個農業產業暫時碳源大于碳匯,就以為農業碳匯無所作為。要看到農業碳匯大有可為。盡管有的地區或某個農業產業碳源大于碳匯,但這是階段性、暫時牲的。隨著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隨著農業發展方式加快轉變,農業碳匯規模逐步增加是發展趨勢。要堅定農業碳匯開發利用的信心。目前已有不少地區和碳匯項目的農業碳匯數量大于碳源,碳匯開發加快發展,取得積極成效。因此,要積極穩妥推進農業碳匯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農業生態碳匯產業化,農業碳匯產業生態化。要因地制宜,抓住農業碳匯優勢區和優勢項目,加快推進農業碳匯。對于山區草原地區,應優先發展林業碳匯、茶園碳匯、果園碳匯、竹園碳匯、草原碳匯等項目,促進碳匯價值多路徑實現。對于廣大農區,應積極探索發展農作物碳匯、蔬菜碳匯、特色農作物碳匯等項目。對于廣大牧區,應加快轉變畜牧業發展方式,減少碳排放,控制碳源,發展綠色養殖碳匯項目。要實行農業碳匯差別化政策,區別不同區域不同碳匯項目,實行不同取向的碳匯政策,該扶持的農業碳匯項目要大力扶持,該控制碳源的要嚴格控制,充分發揮政策控排固碳的作用。
三是正確處理農業碳匯工作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農業碳匯工作正處在成長和發展時期。農業碳匯工作應堅持走市場化的路子。但在起步階段,迫切需要政府宏觀調控和政策扶持。各級政府應高度重視農業碳匯,把農業碳匯擺在農業綠色發展的重要位置,制定扶持政策。可通過加強財政支持、補貼減免等形式的政策支持,激發市場活力,鼓勵更多的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及農戶推動農業碳匯發展。加強對農業碳匯產品價值的宣傳工作。繼續強化政府在農業碳匯市場化過程中的引領作用,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同時,要逐步完善交易政策、機制和途徑, 建立健全農業碳匯市場交易機制。積極創新交易模式,在實行農業碳票機制及農產品碳標簽機制的基礎上,探索碳匯儲蓄、碳匯期貨、碳匯信用貸款等新型碳匯金融產品。擴大農業碳匯交易和農業碳匯市場化產品
試點范圍,大膽探索農業碳匯市場化路徑。
四是正確處理農業碳匯國家、集體、農戶的利益關系。農業碳匯收益權及其利益分配是一個復雜的政策性問題。目前,相關政策正在建立健全。應以中辦國辦《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為指導,建立健全農業碳匯利益分配機制。要依據形成農業碳匯的資源屬性、碳匯項目特點、經營主體、經營機制等相關要素,正確處理國家、集體、農戶碳匯利益關系。同時,要正確處理耕地承包者、經營者的利益關系。農產品是農民種植農作物生產的有型產品。農業碳匯產品是農民種植農作物經減排固碳生產的無形產品。農業碳匯與農產品相伴而生,都是農民生產和創造的。因此,農業碳匯、承包的山林草原碳匯、茶園碳匯、竹林碳匯、特色農業碳匯等碳匯項目的收益權屬于生產者和經營者。但是,農業碳匯產品作為非有形產品收益的分配要比農產品有形產品的收益分配復雜得多。特別是對農業碳匯非有形產品數量的核驗、評價以及交易,要比有形農產品數量核驗、評價及交易復雜得多。因此,不同的農業碳匯項目,涉及的利益關系不同。要正確處理耕地承包者、經營者的碳匯利益關系,讓農業經營者同樣分享到綠色發展、減排固碳的生態價值收益。要根據不同的碳匯項目,采取不同的政策處理利益關系,充分調動農業經營主體節能減排、固碳增匯的積極性。
五是正確處理農業碳匯現貨交易與遠期交易的關系。農作物碳匯交易與農業生產的季節性、年度性和周期性密切相關。山林碳匯項目的數量與林木生長年限和積蓄量密切相關。因此,有的農業碳匯項目適合現貸交易,有的農業碳匯項目適合遠期交易。農業碳匯現貨交易,是指各碳匯項目減排固碳數量經由第三方機構測算評審后,可以在有資質的
碳交易所實現競拍交易,也可在由各地政府搭建平臺實現交易,由需要獲得碳排放權指標企業購買。對于適合遠期交易的農業碳匯項目,一種是經注冊備案后,項目收益權擁有者可與需要購買排放指標的企業買家簽訂訂購協議,買家預付定金,根據當年碳匯市場價格進行實際交易。一種是對有的碳匯項目實行“碳匯項目+企業+定單+銀行+保險”模式。即購買碳排放權企業,與碳匯項目收益權人簽定訂單合同,從銀行貸款預付定金,并由保險公司提供保險保障。農業碳匯遠期交易不僅有利于碳匯買賣雙方建立穩定可靠的合作關系,還有利于保障農業經營主體長期的合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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