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態環境廳關于省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第0586號提案會辦意見的函
一、建立并完善林業
碳匯開發及交易配套制度。相繼出臺《江西省林業
碳匯開發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江西省森林經營碳匯項目
方法學(試行)》,審定《江西省
碳排放權交易中心林業碳匯交易規則(試行)》。
二、開展林業碳匯項目開發
試點工作。印發《關于開展林業碳匯項目開發
試點工作的通知》,選取南豐縣、吉安縣、崇義縣開展第一批林業碳匯項目開發試點,探索脫貧人口在林業碳匯交易中獲益的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新路徑。目前3個試點項目均已完成項目開發和碳匯量審核。
三、打通林業碳匯交易消納途徑。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推動開展大型活動
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打造“試點項目開發-大型活動消納”的林業碳匯交易模式,發揮林業碳匯在鄉村振興和生態價值轉換方面的積極作用。截至2023年5月30日,全省累計開展會議
碳中和3385次,使用林業碳匯中和碳排放量9597噸,成交金額26.34萬元。
四、開展全省林業碳匯開發交易情況調研。聯合貴局書面調研全省各地林業碳匯資源和項目開發情況,并赴樂安、黎川、靖安等9個縣實地調研,摸清我省林業碳匯資源家底,調查無序無效開發、跑馬圈地等問題,形成調研報告,獲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批示。
下一步,我廳將聯合貴局修訂《江西省林業碳匯開發交易管理辦法》,聯合有關部門出臺規范全省碳匯開發交易的指導性文件,引導碳匯項目有序開發。密切跟蹤國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建設工作的最新政策,做好政策解讀宣傳,支持林業資源優勢地區做好林業碳匯
CCER項目儲備工作。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