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價是未來電價的必要組成元素
電力系統是個復雜的大系統,其演進與優化需從源網荷儲各方面來行動,優化需要依靠價格機制,既有價格激勵機制,也有價格傳導機制。
碳減排是未來影響電價形成的重點新因素。自習近平主席2020年提出“3060目標”以來,國內碳排放權市場和自愿
碳市場進一步發展,碳價由市場決定且呈現上升
走勢,將成為未來電價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國家已明確,要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這將關系到未來整個經濟系統的資源優化配置。除實現供求平衡外,更必須引導未來的大量研發和投資,包括源網荷儲四方面研發和投資的配置,以及在全球范圍內如何推廣普及新技術。
博鰲亞洲論壇在2023年9月發布的《基于激勵機制和碳市場的凈零路徑》報告中提出,為實現聯合國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僅靠企業層的自覺性和承諾是不夠的,必須運用好價格激勵。我們看到,在COP26后,世界眾多大型跨國公司均作出了走向凈零的承諾,而近來受地緣政治以及各種利益考慮的影響,一些大型跨國公司放棄了自己的承諾,退出了有關凈零聯盟,這說明推動碳減排僅靠覺悟是不夠的,對此不能過于樂觀。從微觀角度來看,企業仍追求利潤,上市公司仍追求市值和股東回報率,這些行為不太可能發生根本改變。因此,經濟系統最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就是利用價格提供明確的激勵機制,同時也去平衡ESG目標和經濟效益目標間的關系,包括利用碳價格從成本核算角度對GDP進行扣減,助推綠色繁榮的實現。
就中國電價形成而言,應當也必須把碳排放因素考慮進去,應使煤電價和風光電的價格之間形成合理的相對價格關系,即煤電價格要貴一些,風光電價格要相對便宜一些,為源網荷儲都提供一個正確的激勵和引導。同時,需要將這種價格差傳導給需求端的各種最終用戶,這對于間歇式電源占比的擴大尤為重要。風光電在發展早期由于轉換率低,成本高,曾通過補貼來支持,但從優化的角度來看,這種做法不如通過提高化石能源碳排放核算成本更為有效。未來激勵機制的要點是使煤電占比逐漸減少,風光電、核電、水電等綠色能源及
CCUS逐漸增加,也有助于在整個電力供需結構的動態演變過程中更加有效發揮市場機制,減少不必要的主觀判斷和官僚主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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