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內蒙古大力發展以
綠色低碳為鮮明特征的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動內蒙古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內蒙古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政策措施》)。
“2023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 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內蒙古探索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新路徑。”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介紹,《政策措施》即為落實《意見》有關部署要求而印發。
《政策措施》提出了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產業體系、推動重點領域綠色發展、強化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全面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和穩定性、深化區域全方位開放合作等六方面重點措施。
在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方面,《政策措施》明確,以更大力度發展
新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邊境地區、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等合理布局
新能源項目。以庫布其、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沙漠為重點,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切實發揮規劃引領作用,積極發展光熱發電。
此外,《政策措施》還提出,大力推進煤炭綠色開采和清潔高效利用,加大油氣資源綠色開發和增儲上產力度,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智能電網綜合示范,創新能源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
在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產業體系方面,《政策措施》要求,支持內蒙古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做優做強重點產業集群和重點產業鏈;推動現代煤化工產業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在保障消納前提下,高質量發展風機、光伏、光熱、氫能、儲能等產業集群;推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建設國家算力網絡樞紐節點和面向全國的算力保障基地;支持內蒙古大力培育傳統優勢食品產區和地方特色食品產業,提升農牧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為強化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政策措施》提出,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內蒙古科研單位和企業與國內優勢科研團隊開展合作;支持內蒙古參與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建設;加強綠色低碳領域人才培養,支持內蒙古綠色低碳技術相關學科專業建設。
內蒙古是我國重要的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也是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北疆安全穩定屏障、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我國向北開放重要橋頭堡。
“內蒙古既是煤炭等傳統能源的重要生產地,又具有豐富的風光資源,探索優化內蒙古的能源轉型路徑,對國家能源基地的綠色低碳轉型和全國新能源發展都具有借鑒意義。”
北京大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楊雷指出。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周毅仁分析,《政策措施》從內蒙古資源稟賦、戰略定位出發,發揮能源產業、戰略資源、農牧業等優勢,推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同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資源型產業鏈延鏈補鏈相結合,以創新驅動綠色低碳發展,構筑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將助力內蒙古在支撐保障全國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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