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支持內蒙古大力發展以
綠色低碳為鮮明特征的新質生產力,進一步推動內蒙古
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關于支持內蒙古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大力發展
新能源、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強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深化區域合作等方面提出30條具體措施。
——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以更大力度發展新能源,以庫布其、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沙漠為重點,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光伏基地等;大力推進煤炭綠色開采和清潔高效利用;加大油氣資源綠色開發和增儲上產力度,實施巴彥、吉蘭泰等油田增產工程等;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蒙西、蒙東電網500千伏主干網架,加快規劃建設電力外送通道,滿足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和負荷快速增長需求等;推進智能電網綜合示范,建設適應高比例新能源、源網荷協調互動的電力智慧調度系統等;創新能源綠色低碳發展體制機制。
——構建綠色低碳現代產業體系。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支持內蒙古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做優做強重點產業集群和重點產業鏈等;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高標準建設蒙東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等;加快發展新能源產業,支持內蒙古探索新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模式,在保障消納前提下,高質量發展風機、光伏、光熱、氫能、儲能等產業集群等;推進數字化綠色化協同轉型發展,加快推進“東數西算”工程,建設國家算力網絡樞紐節點和面向全國的算力保障基地等;提升農牧業綠色低碳發展水平,支持內蒙古大力培育傳統優勢食品產區和地方特色食品產業,打造全球一流乳業全產業鏈生態圈等。
——推動重點領域綠色發展。開展碳達峰
碳中和先行先試,支持內蒙古圍繞推動能耗雙控轉向
碳排放雙控先行探索等;全面加強資源節約,鼓勵內蒙古健全資源節約集約評價指標體系等;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支持內蒙古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等;提升城鄉建設低碳發展水平,加快發展
綠色建筑,鼓勵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等;加快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轉型,支持內蒙古構建低碳交通運輸體系等。
——強化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支持內蒙古科研單位和企業與國內優勢科研團隊開展合作,強化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等;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示范應用,支持內蒙古參與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工程建設等;加強綠色低碳領域人才培養。
——全面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和穩定性。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和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創新生態保護修復模式,探索森林、草原、濕地、荒漠高水平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新路徑,完善征占用草原管理制度等;鞏固提升生態系統
碳匯能力,支持內蒙古加強林草
碳匯試點建設等;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推進呼包鄂、烏海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和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深度治理等;加強水生態保護和水污染治理;推動土壤污染防治和固體廢物治理,實施農用地土壤污染源頭防治行動等。
——深化區域全方位開放合作。加強綠色低碳發展區域協作,推進內蒙古與沿黃省區及毗鄰區域合作,加強生態環境共保和水污染共治,推進毛烏素沙地、騰格里沙漠、渾善達克—科爾沁沙地南緣等區域聯防聯控,支持內蒙古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在產業發展、能源保障等方面創新合作模式,加強與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東北三省等區域互惠合作等;拓展綠色低碳國際合作,支持內蒙古融入共建綠色絲綢之路,深化與俄蒙等國綠色低碳務實合作等。
在具體保障措施方面,《通知》強調,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加強資金保障,健全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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