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中國家所需支持存在缺口
發展中國家是氣候變化最大的受害者,且應對氣候變化能力相對較弱,得到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不足。發達國家對氣候變化負有歷史責任、法律義務和道義責任。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發達國家承諾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這一承諾在巴黎協定中再次得到確認,遺憾的是仍未取得實質性進展。
12月29日,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氣象局氣候變化經濟學模擬聯合實驗室與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應對氣候變化報告(2023):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以下簡稱“氣候變化綠皮書”)。氣候變化綠皮書顯示,
碳中和進程中,
清潔能源技術創新及發展正在成為全球技術競爭和博弈的焦點。
研究發現,在碳中和目標約束下,電力、公路運輸、鋼鐵、氫能和農業五大行業的能源轉型將會加速,清潔能源技術創新和資金投入力度急需加大。五大行業的能源轉型,可能會形成新的
綠色貿易壁壘,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造成巨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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