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電力期貨市場基本情況
歐洲是全球發展電力期貨和衍生品較早的地區,1995年北歐電力交易所發布了世界上第一份電力期貨合約,1999年開始了電力期權交易。經歷20多年的發展,歐洲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全球電力期貨和衍生品市場,交易品種體系愈發完善,在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和穩定市場預期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歐洲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歐洲電力期貨和衍生品市場規模日益擴大。歐洲能源交易所(European Energy Exchange,EEX)年報顯示,在EEX內交易的歐洲電力衍生品交易電量已達現貨交易電量的7.3倍,2021年達到4568太瓦時,相比2017年增長62%。自2021年下半年開始,歐洲各類極端天氣加劇了一次能源供應緊張及
新能源出力不穩定性,EEX交易所內電力衍生品交易電量在8月與9月分別增長10%和65%;受12月極端嚴寒與2022年2月俄烏沖突影響,期貨交易電量也有明顯增長。
歐洲電力期貨合約設計與現貨市場運行特性緊密貼合。第一,歐洲電力現貨市場主要實行以國家為主的區域報價體系,每個國家形成統一電價,不同國家電價不同。期貨合約主要以國家電價為標的,涵蓋日前和日內市場,適應不同國家產業客戶和投資者的避險和投資需要。第二,歐洲電力期貨合約綜合考慮用電需求特性,將全天24小時分為峰荷和基荷(24小時/天)時段,對應設計有峰荷合約和基荷合約,以契合不同市場主體不同用電行為的套保需要。第三,根據交割周期不同,歐洲推出了涵蓋日度、周度、月度、季度和年度合約,甚至某些國家還推出了周末期貨合約,以適應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決策周期,盡可能滿足客戶風險管理需求。第四,歐洲電力期貨合約以現金交割為主。大部分歐洲電力期貨合約采用現金交割方式,因其更加貼近電力系統運行特點,減少與電網調度運行機構的協調成本,降低交割風險。
歐洲電力期貨和衍生品市場監管與現貨市場監管機制相互協調。歐洲電力期貨和衍生品歸類為金融工具,受到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令II》(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MiFID II)和《金融工具市場規則》(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Regulation, MiFIR)規制。歐洲電力現貨市場監管規則是能源批發市場誠信和透明度的法規(Regulation on Wholesale Energy Market Integrity and Transparency, REMIT),REMIT正是在MiFIR / MiFID II等金融市場監管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設計形成的,旨在規范電力現貨市場與金融衍生品市場之間的相互聯系,加強市場間的監管協調。在有關法規規則的指引下,歐洲電力期現貨市場的監管機構實現了相互配合、信息共享,協同開展市場監管,維持市場交易正常開展,防范市場風險。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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