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8億元,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有所下降
土壤是人類賴以生存的重要物質基礎,是工農業生產不可或缺的寶貴資源。土壤環境質量事關米袋子、菜籃子、水缸子安全,事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2022年11月8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提前下達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總計金額為30.8億元,其中重點任務金額為15.4億元。實際上,相比2022年提前下達的44億元土壤污染防治資金,2023年的30.8億元雖有所減少。
記者在提前下達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匯總表中發現,財政部給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含兵團)下撥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其中湖南、廣西、云南3省(區)預算排前三,分別為6.896億元、2.4189億元、2.1938億元。
記者注意到,2023年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項目共70個,涉及19個省(區、市),從項目數量來看,湖南、云南、貴州3省份排前三,分別為19個項目、8個項目、7個項目;從重點任務金額來看,湖南、云南、陜西3省份排前三,分別為4.7775億元、1.8431億元和1.7315億元。
不難看出,湖南在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和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污染治理重點任務上均為第一。記者了解到,湖南是“有色金屬之鄉”,也是重金屬污染防治任務較重的省份之一。與水、氣污染防治相比,土壤污染防治投入更大、周期更長、見效更慢,治理難度也更大,迫切需要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的投入。
據悉,土壤污染防治資金是指由中央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門用于支持地方開展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土壤污染綜合防治等促進土壤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的資金。主要支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含兵團)涉重金屬歷史遺留固體廢物、重金屬減排等土壤重金屬污染源頭治理,以及事關農產品、人居環境安全的農用地、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或修復等工作。具體支持范圍包括: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土壤污染狀況監測、評估、調查,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改革創新,其他與土壤環境質量改善密切相關的支出。
2022年4月,財政部和生態環境部印發了修訂后的《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為防治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具體要求。
在此基礎上,《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加強資金管理,切實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項目管理,強化項目全過程監管和實施情況調度,切實提高項目進度和預算執行率;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完善績效目標管理,科學合理填報《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做好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同時,繼續做好涉重金屬歷史遺留礦渣治理等重點項目儲備工作,抓緊開展項目論證、立項等前期工作,夯實項目實施基礎。中央財政將在后續資金分配中,繼續將各地儲備項目數量和質量作為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推動“資金跟著項目走”。
土壤污染防治不僅是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也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要求。2016年我國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就是對各地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
保護土壤環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保障人民群眾“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基礎條件,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打好凈土保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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