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配額分配監督管理
成效顯而易見。《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一個履約周期共運行114個交易日,碳排放配額累計成交量1.79億噸,累計成交金額76.61億元,成交均價 42.85元/噸,每日收盤價在40至60元/噸之間波動,價格總體穩中有升。
“經過第一個履約周期的建設運行,全國碳市場已成為展現我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窗口,為廣大發展中國家建立碳市場貢獻了中國智慧,為促進全球碳定價機制形成發揮積極作用,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與認可。”《報告》指出。
《報告》認為,全國碳市場建設成效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推動綠色低碳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第一個履約周期配額分配方案在確保電力供應的前提下,通過市場機制手段首次在全國范圍內將碳減排責任壓實到企業,初步實現了對燃氣、超超臨界、熱電聯產等高效率低排放機組的正向激勵。
降低發電行業減排成本。全國碳市場通過配額分配和市場交易,促進資金向減排成本較低的企業流動,引導逐步淘汰減排成本高、技術落后的發電機組,從而促進全行業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提升企業減排意識和能力。企業通過參與配額分配、交易和清繳,樹立了“排碳有成本、減碳有收益”的低碳發展理念,加大低碳轉型投入,企業
碳資產管理的能力水平得到提升。通過建立碳排放數據核算、報告和核查制度,嚴肅懲處碳排放數據弄虛作假行為等違規行為,倒逼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強化自我監督,充實專業人員力量,增強企業碳排放數據管理的主體責任意識。
值得注意的是,全國碳市場運行主要包括碳排放數據核算、報告與核查,配額分配與清繳,市場交易監管等環節。納入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需每年核算并報告上一年度碳排放相關數據,并接受政府組織開展的數據核查,核查結果作為重點排放單位配額分配和清繳的依據。
為保障全國碳市場有效運行,生態環境部組織建立了全國碳排放數據報送與監管系統、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全國碳排放權
交易系統等信息系統。數據報送與監管系統記錄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相關數據;注冊登記系統記錄全國碳市場碳排放配額的持有、變更、清繳、注銷等信息,并提供結算服務;
交易系統保障全國碳市場配額集中統一交易。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由生態環境部制定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的管理規則,加強對地方碳排放配額分配、溫室氣體排放報告與核查的監督管理,并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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