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機制糾偏 從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進一步鼓勵終端用能領域的可再生能源替代。
盡管能源活動排放CO 2占比在90%左右,但能耗“雙控”和碳排放“雙控”并不能劃等號。能源“雙控”在執行上更加直接、簡便,存在“簡單層層分解”的問題,也并沒有反映不同能源品種單位能耗排放強度的差異。 將能耗“雙控”轉向碳排放“雙控”,能實現能源“雙控”與能源結構調整的雙重目標,控排手段更加高效。
2021年下半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并對各省能耗雙控形勢進行了分析預警。受此影響,國內硅料等原材料生產受限,價格大幅上漲,對社會經濟產生較大影響。
可以預見, 考核機制調整后,對于用能企業而言,一是,企業不會單一受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企業可以根據碳排放情況自主決策進行生產;二是,碳排放考核將進一步推動國內
碳交易市場的完善;三是,考核制度上的調整,將鼓勵企業最大化利用清潔能源和低碳能源,全社會低碳的效益進一步被放大。
此外,對于不同區域而言,碳排放強度高低也代表地區經濟技術發展水平,減污降碳能力越強,發展的空間越大,相關支持政策力度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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