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售電市場分析
2019年,浙江首次試水售電市場,開展了為期兩個月的中長期交易。由浙發(fā)改能源〔2019〕405號文可以看出,此次浙江售電市場設計采用順價模式執(zhí)行輸配電價體系,發(fā)電企業(yè)的結算電價即為交易電價;市場用戶結算電度電價由發(fā)電側交易價格順價模式形成,終端用戶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由原峰谷分時電價加減用戶交易價格與目錄電價差值得出。市場設計時采用了邊界1和邊界2,是一個非典型的市場模式,導致電網公司不能足額回收交叉補貼,相反,售電公司獲得超額利潤。
2020年售電市場交易中,用戶側恢復了目錄電價定價體系,但在發(fā)電側打破了單一電價模式,改為峰谷電價。為了防止交叉補貼的再次流失,設置了市場基準谷電比參數,進一步控制了上網加權平均價,防止交叉補貼向電廠側外溢,市場設計時采用了邊界1、邊界2和邊界3,即回收模式。
整體來看,浙江售電市場處于本文所指出的演進路徑2中階段2回收模式。但其為確保全口徑結算費用平衡,采用目錄電價方式回收交叉補貼,實質上是對負荷側價格形式的限制,并未打破原有目錄電價體系,并未實質上實現市場自由定價。根據文章所提出的路徑方案2,浙江售電市場路徑設計,應當隨著發(fā)用電計劃放開,在處理交叉補貼問題上化繁為簡,采用邊界4獨立核算方式分攤交叉補貼,使整個市場演進逐步達到第3階段分攤模式,同時引入現貨模式,最終發(fā)展為目標模式。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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