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自然資源“家底” 產權人當好家是關鍵
——訪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教授李宏偉
在自然資源管理進程中,一些地方存在資源資產所有權人不到位、權益落實難等問題,導致無序開發、保護不力。“十四五”規劃建議提出,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律法規,加強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監測和確權登記。
“通過依法明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的權利行使主體,健全產權體系和權能,完善產權法律體系,平等保護各類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可以更好發揮產權制度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激勵約束作用。”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社會和生態文明教研部教授李宏偉表示。
李宏偉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資源產權制度改革取得質的飛躍。在體制層面,新組建自然資源部,統一行使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職能。在制度建設層面,出臺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確權登記、節約集約利用、有償使用、生態補償等重大制度,基本搭建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制度體系。在管理層面,基于系統思維,將原來的對土地、礦產等國土資源管理拓展到對森林、草原、濕地、水資源、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統一管理,并首次將生態系統納入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范疇;構建“多規合一”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下的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突出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自然資源部門開始全面行使“兩統一”職責(即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
“特別是嚴格質量管控、確保數據真實可靠的國土三調持續推進,將全面摸清各地自然資源真實本底情況,為建立系統完整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奠定堅實基礎。”李宏偉表示。
針對部分自然資源分類、調查評價標準不統一,家底不清甚至交叉重疊等問題,2019年,自然資源部在系統梳理、整合原國土資源、海洋、測繪地理信息、城鄉規劃等統計調查制度的基礎上,出臺《自然資源綜合統計調查制度》及土地、礦產、海洋等八套專業統計調查制度。
李宏偉認為,未來,切實做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和確權登記等基礎性工作,應以落實產權主體為關鍵,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體系。比如,在明確自然資源產權主體權責利方面,“設定與中央、地方各級政府以及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相應的收益、止損、補償等權責,根據自然資源管理目的,平等保護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合法權益。實行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做好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制度”。同時,要尊重市場規律,促進市場競爭,完善交易市場和評估評價與競價機制,建立完善自然資源定價機制及明確、穩定、受法律保護的產權利益分享規則。
加快建立自然資源統一調查評價制度也是重要方面。她說:“要建立自然資源、檔案管理制度,全面動態掌握自然資源家底。在充分利用已有數據資料基礎上,查漏補缺,將需要補充調查的數據資料及需求納入全覆蓋的調查中,如國土三調、年度變更調查,實現多調合一、一調多用。”
“還要完善統一確權登記制度和技術標準體系,加強產權登記信息應用。”李宏偉認為,要明確自然資源分類以及物理邊界,充分考慮自然資源的整體性和依附性,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及派生的其他權利邊界和主體。創新“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形式,升級改造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數據庫及配套數據庫管理、登記信息、信息分析、數據共享服務及社會化服務系統,為健全資源資產產權制度體系搭建管理服務
平臺。(光明日報記者 楊 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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