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資產擱淺風險與日俱增
市場交易成功后的火電資產,去向何方?
行業人士曾撰文指出,火電企業初始投資一般為鍋爐、蒸汽機、汽輪機和涼水塔等設備,就技術效用而言,此類固定資產專用性非常高,只能用于火力發電,很難轉作他用。也有火電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重要零部件可單獨拆賣,或轉賣至其他國家,
價格可能高些,但掛牌交易時間有限,這種交易主要看運氣。”
“通常情況下,機組報廢后,作為廢鋼鐵按‘斤’賣,進行‘回爐重造’。按當前物價水平算,兩臺30萬千瓦燃煤發電設備需要投資12億元,但處置收益至多賣幾千萬,僅占投入成本的百分之幾,‘三瓜兩棗’并不值錢。”上述負責人表示。
此外,在市場競爭、環保壓力和交易不暢的情況下,遭受意外或過早減值、貶值或轉換為負債的火電資產,很可能淪為擱淺資產,而且隨著擱淺程度不一,擱淺風險也將與日俱增。
華北電力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袁家海曾公開表示:“煤電企業面臨著能源轉型、市場化競爭加劇、產能過剩、環境約束等多重壓力,特別是裝機容量小、服役年限久、污染物排放較高、所在地區污染嚴重的機組面臨很高的擱淺風險,而新增機組會進一步推高擱淺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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