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時代:CCDMF支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京都議定書》下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為一些中國企業帶來了額外收入和先進理念,但是如果沒有有效資金管理機制,就無法保證其收入用于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工作。國家因此建立了清潔發展機制基金(China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Fund, CCDMF;以下簡稱“清潔基金”)以管理從CDM項目中獲得的收入,確保基金能用于直接支持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項目。根據《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修訂)》規定,CDM項目因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所獲得的收益歸國家和項目實施機構所有,且對于不同類別的項目,國家與項目實施機構減排量轉讓交易額分配比例不同:氫氟碳化物(HFC)類項目,國家收取轉讓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交易額的65%;己二酸生產中的氧化亞氮(N2O)類項目,國家收取30%;硝酸等生產中的氧化亞氮(N2O)類項目和全氟碳化物(PFC)類項目,國家分別收取轉讓交易額的10%和5%;其他類型項目,國家收取2%[3]。
清潔基金的使用主要采取贈款和有償使用的方式。清潔基金通過贈款方式支持有利于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和提高公眾應對氣候變化意識的相關行動,涉及國家、地方和行業層面的應對氣候變化與低碳發展政策研究、能力建設和宣傳等領域。主要是我國境內從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工作,具有一定研究或者培訓能力的相關機構獲得了贈款。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潔基金累計贈款11.25億元,支持了523個項目[4]。
圖1:2008-2017年清潔基金贈款項目支持領域分布圖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來源: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2017年度報告
清潔基金通過有償使用方式支持有利于產生應對氣候變化效益的產業活動。主要采用委托貸款等工具,面向市場開展有償使用業務,支持我國境內的中資或中資控股企業開展節能和提高能效、
清潔能源的開發利用、
碳匯等多種類型的有利于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活動。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潔基金已審核通過265個委托貸款項目,覆蓋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項目預期累計年
碳減排量及
碳減排潛能逾千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圖2. 2011-2017年貸款資金支持領域分布圖
來源: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2017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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