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對碳達峰節點和碳中和的宏觀措施
從實現《巴黎協定》的長期目標看,中國二氧化碳越早達峰、峰值越低、峰值的
平臺期越短、峰值后下降速度越快、碳中和目標越早實現,則越有利于2攝氏度甚至1.5攝氏度溫升幅度控制目標。但中國正處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途中,發展是解決我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碳達峰與碳中和具體路徑方案設計,要與新發展理念的系統要求相協調。
理論和實踐都證明,低碳發展主要措施是提高單位產品能效、調整產業結構也即減少高能耗產品的產量、以及能源結構向低碳轉型。
提高產品能效并改變生活方式才能抑制碳排放總體水平。經過幾十年改革開放發展,中國能源、電力、重點工業領域的物理能效顯著提升,如發電、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等部門主要產品全生命周期可比性的產品能效總體居于世界先進水平,部分達到領先水平。雖然中國單位GDP能源消耗水平從數字上看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約一倍的差距,但這主要反映出的是經濟結構、產業結構及匯率計算上的差別而不是物理能效的差別。如采用購買力評價法(PPP)則這種差距明顯縮小甚至好于某些發達國家。且由于中國正處于發展階段,人均能源消費尤其是生活用能水平仍然很低,使得能效水平提高的同時,能源需求量的提高卻是同步增長的。中國要通過能效水平提升抑降低碳排放總量,關鍵是要優化經濟結構和合理提高人均生活用能水平。要在繼續堅持節能優先的原則下,要強化結構調整對節能的貢獻率,尤其是強化通過結構調整節約或減少煤碳的使用。
應從全局角度考慮產業轉移對
碳減排的作用。發達國家
碳減排是在實現了工業化之后、工業用能顯著減少、人均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以及與高能耗、低附加值產業轉移出去以及與能源低碳轉型有直接關系。而中國高碳排放的特征,既與中國高碳能源資源稟賦有關,在很大程度與承接了大量的高載能產業轉移有關,也就是說中國碳排放量的上升與發達國家碳排放量的下降存在耦合關系。雖然這種產業轉移的結果從歷史的眼光看給中國和世界的發展都帶來巨大利好,但面向未來,中國也能繼續遵循這一模式嗎?顯然,不論從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看,還是從中國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看,都不具備快速產業轉移條件。從中國自身看,一個正處在發展中的14億人口大國,還需要強大而高質量的產業體系支撐現代化目標實現。而且從全球來看,包括
新能源技術及設備在內的中國產品對全球經濟振興、推進全球低碳發展也有比較優勢。因此,從發展規律來看,通過減少高載能產品產量來加快降碳的模式在中短期內難以達到顯著效果。要從“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的大思路下,綜合考慮產業低碳轉型問題。
比較全球、OECD國家和中國的用電量,可以進一步理解以上邏輯。2019年,全球、OECD國家和中國,人均用電量分別為3289、8480、5186千瓦時,中國是全球平均的1.58倍、是OECD國家的0.61倍;但人均生活用電量分別為880、2619、733千瓦時,中國是全球平均的0.83倍,僅是OECD國家的29%。中國人均生活用電最高的是福建省1173千瓦時,大于1000千瓦以上的有福建、
北京、浙江、上海。2019年,OECD國家的工業、商業、居民用電占比分別為31.7%、31.4%、30.9%,中國工業用電占比67.2%。中國人均用電量和工業用電量比重都相對較高,而生活用電量顯著偏低,說明了中國發展是基于對世界貢獻的基礎上的、中國產業結構調整任務艱難,在發展方式上要向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方向轉變。
能源結構低碳化是中國低碳轉型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迫切的措施。中國已基本具備了持續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尤其是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的技術基礎和產業基礎。通過持續推動電氣化,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電能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會跨越或縮短以石油替代燃煤、燃氣替代石油、可再生能源替代燃氣的分段轉型的時間,完成碳中和的歷史使命。
基于以上初步認識,參考歐盟及一些國家和地區碳中和的戰略及措施,并考慮到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進步趨勢,以及對未來由于技術發展對減碳成本下降幅度的預期,中國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后,經過一段具有波動性峰值平臺期,到2035年達到穩中有降,在2050年顯著下降,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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