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鮮明提出,綠色是發展底色,我市應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三大布局,積極推進綠色現代化。作為綠色發展的重要一環,應對氣候變化是我市完成綠色低碳轉型、完善生態文明體系建設的重要抓手。作為全國首批低碳試點城市和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天津市可以率先推動地方層面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為各項工作的開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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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必要性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在國家層面,我國目前仍然沒有頒行一部專門的應對氣候變化基本法。在國家大力推動市場機制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的進程中,已頒行的法律文件效力不足,且位階較低。我市目前也僅有以政府令形式出臺的碳市場管理法律文件,在其他減緩與適應氣候變化領域,配套的法律制度依然供給不足,應對氣候變化的總領性工作仍然需要通過行政手段推動。在國家立法暫缺的情形下,推進我市地方立法先行先試,采取自下而上路徑推進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法律體系的建立勢在必行,我市仍然可以大有作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在地方層面,我市面臨氣候變化損害威脅日益突出。天津市作為重要的港口城市毗鄰渤海,如果任由氣候變暖導致海平面上升,我市將首當其沖。此外,暴雨、酷暑與極寒等極端氣象災害頻發,已經對我市人民的正常生產生活構成了重要影響。面對氣候變化損害威脅的日益提升,我市需要將相關的應對措施納入到適應氣候變化立法內容當中,確立海岸帶保護、水資源綜合利用與災害天氣應對等措施的法定化。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二、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可行性
在立法目的方面,國家大力倡導綠色發展理念,為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營造了良好氛圍。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開展是踐行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體現,其不僅需要人們樹立全球氣候影響的生態整體觀,正確認識氣候環境容量的有限性特征,并在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中,實現節能、減排、降碳,進而達到保護氣候環境、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目的。在綠色發展理念的指引下,我市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工作正是完善生態制度、維護生態安全、優化生態環境,進而促進全市實現生產與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的重要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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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法路徑方面,通過自下而上進行地方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具有更多靈活性。從我國地方立法實踐來看,目前呈現的總體特點是中西部省市領先于東部地區,但從我國推動地方立法總體趨勢來看,仍然需要從生態敏感區和能源主產區轉向到東部沿海制造業地區,在這方面我市可以抓住機遇,率先開展立法工作。此外,個別先行地方省市的應對氣候變化法律文件層級較低,難以協調不同部門的工作開展,對于氣候變化減緩和適應領域較多采取了框架性規定,缺乏具體的實施機制,這也是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可以借鑒和超越的地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在立法時機方面,我市已經具備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實踐基礎和民意支持。一方面,我市已為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近年來,我市相繼開展了低碳城市建設、低碳工業園區建設和碳市場試點建設的探索,在政策和資金投入上針對應對氣候變化友好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進行了大力支持。相關政策實施經驗為立法工作奠定了實踐基礎。另一方面,我市在政府決策者、企業管理者和市民群眾諸層面,應對氣候變化意識逐步加強,低碳立法的觀念開始深入人心,利益相關者的立法訴求高漲,這也為我市進行地方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奠定了重要的社會基礎。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_碳0排0放^交-易=網 ta n pa i fa ng . co m
三、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立法工作的針對性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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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宜采取快速推進模式。由市政府或其職能部門制定應對氣候變化辦法在法律效力上會略顯不足,應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啟動相關立法工作,雖然在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缺位的情況下,一步到位制定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管理條例難度較大,但鑒于其他省市漸進式立法路徑更多起到的宣示效果,快速推進路徑迎合了我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需要,同時可以發揮我市在此領域確立地方性法規的帶頭作用。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第二,在制度安排上應兼顧各方利益,反映地方發展需求。考慮到我市工業與服務業并重的經濟發展模式,減緩氣候變化立法將是主要方面。鑒于環境治理的重點仍然是大氣污染防治,減緩氣候變化法律條款的制定,應考慮到發揮大氣污染治理協同效應的需要,制定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同步檢測、報告和統計制度,構建重點行業溫室氣體排放與污染物的同步環境監管體系。在適應氣候變化條款中,應當圍繞應對極端天氣、水資源利用和海岸帶保護等領域展開。此外,還應當納入相關保障性制度的條款,統籌應對氣候變化的技術、資金領域的內容。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第三,應推進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的能力建設,完善專家咨詢機制。應對氣候變化地方立法對我市立法機關而言仍然是一個嶄新的領域,我市可積極整合各種資源,形成上下聯動、多方參與的工作推動格局。調動我市已有智力資源,吸引外部精英人士加盟,服務于地方應對氣候變化法制建設是工作推動的重點。我市可依托大學和科研機構,聘請應對氣候變化領域專家,為我市立法工作建言獻策,有效發揮我市人才隊伍優勢。
(作者單位: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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