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原因導致排污權交易遇冷
多重原因導致交易遇冷
首先,在一些環保專家看來,法律約束不足導致企業違法排污成本低是排污權遇冷的首要原因。福州大學法學院黃輝教授認為,排污權成交量不大的主因是需求量不足。“企業超量排污,主動購買排污權的意愿并不強。這主要因為企業違法排污難以被有效監管。”
黃輝建議,要真正倒逼企業走正規路徑排污,還需在法律執行上加大力度。
其次,排污總量控制不到位也是排污權遇冷的重要原因。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認為,排污權交易的一個重要前提是總量控制合理,也就是根據生態環境承載力,每個企業都分配到一定量的排污權。但在實踐中,總量的控制往往被放寬,一開始就給企業發放了較多的配額,這樣企業一般不會有排放上的缺口,也就失去了參與的主動性。
“公司通過
節能減排騰出一些排污指標,但一年多來卻找不到買家,減排工程的資金投入都收不回來。”福建省三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環境部一位負責人說,目前福建對排污權可交易權限設定了5年的有效期,若在有效期內沒有出售,過期只能作廢。
再次,價格機制不完善也影響著排污權交易。多位環保專家認為,理論上說,排污權交易能使企業在購買排污權和減少排放之間做出理性選擇。當減排成本高于排污權市場價格時,企業會購買排污權。反之,如果減排成本低于排污權價格,企業會通過減排,省出排污權來出售,企業的行為會形成排污權交易市場的均衡價格。
在福建師范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甘暉看來,目前排污權交易的有效價格機制并沒形成,排污權交易一級市場基本上靠政府定價,即使存在二級市場,由于行政干預過多,也難以形成合理的定價機制,各地在排污權有償使用定價方法和依據方面不夠清晰。
“目前排污權交易定價偏高,購買排污權讓公司經營雪上加霜。近來企業利潤下滑,僅10月單月就虧損30多萬元。”達爾凱長揚熱能重慶有限公司今年花了70萬元購買了半年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指標。公司質量環境安全部經理李宣原說,企業購買排污權,比如每噸化學需氧量cod要1360元、氨氮2400元、二氧化硫970元、氮氧化物1200元,這都加重了企業負擔。
“GDP至上”也導致排污權交易遭遇地方保護。一些環保專家表示,在GDP仍是各地追求主要目標的前提下,地方排污限制嚴格會對招商引資造成影響。
“地方保護主義也直接阻礙了排污權交易。”甘暉說,在一些地方政府看來,限制排污就等于限制生產,出于對本地經濟利益的考慮,地方往往默許企業偷偷增加排污量。
此外,由于環境存在一定的流通性,排污權還會涉及跨區域交易的問題。由于我國的污染物排放指標分解到了各級政府,而各省市政策差異較大,這都阻礙了排污權跨區域交易。
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王金南說:“一方面大部分(地方)政府不會犧牲自己的GDP發展空間而把排污權賣給其他地方從而出現地方保護,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的污染物排放指標分解到了各級政府,而各省市政策差異較大,交易基準價不一”, 這些都對進行跨區域交易形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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