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權交易制度作為生態文明體制建設的重要市場化手段,已在我國
試點多年。近期在重慶、福建等多地調研發現,近年來多省積極探索實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成效初顯,但仍存在交易冷清、市場化程度低、
價格機制不完善等方面問題。
專家建議,破解排污權交易叫好不叫座難題,需要從加強立法保障、強化執法監管、推進排污權市場化交易、形成合理價格機制等方面對癥下藥,徹底扭轉企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
從2007年以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先后批復了天津、河北、內蒙古、重慶、江蘇、浙江、陜西等11個省市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旨在通過發揮價格杠桿促進減排。據采訪了解到,近年全國排污權交易工作加速推進,重慶、福建、湖北、貴州等多地發文推動排污權交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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