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綠證與碳市場的銜接
電力行業的碳排放是中國碳市場的主要控排對象。短期來看,由于初始配額分配是免費的,碳市場主要體現化石能源發電內部的效率差異,因此,綠電市場的作用仍無法替代,需進一步統籌好二者關系,做好各個環節相關信息的對接。在碳排放權交易中,需重點處理好電力間接排放的計算問題。應及時調整電網排放因子的計算方法,根據綠證核發和銷售情況及時調整、更新各級電網的平均排放因子,避免綠電的減排效益被雙重計算。
在CCER市場中,需重點處理好綠證與CCER的轉化關系。相較于綠電市場,CCER(或其他減排信用機制)對減排額外性的要求更高。因此,應建立符合CCER標準的額外性篩查標準,劃定可轉化為CCER的綠證屬性范圍,重點支持先進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控排企業可持具備轉化條件的綠證在CCER的管理機構進行登記,CCER的管理機構在與綠證管理機構完成相應綠證的核銷后再將對應的減排量賦予控排企業。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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