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綠色證書自愿市場與配額強制市場、電價或溢價政策并行,相互獨立且范圍不交叉
歐洲綠色證書的正式名稱為Guarantees of Origins(來源擔保證書,以下簡稱GO),于2002年開始實施,所有歐盟成員國以及挪威、瑞士認可和實施GO制度。所有GO都要提供有關技術類別和發電項目信息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和電量購買企業、電力用戶可進行雙邊交易(2017年前GO可在歐洲能源交易所市場進行開放交易,2017年開始只能在發電企業和買方之間進行雙邊交易),交易可跨境,可與電力銷售相互獨立。由于GO交易所受的限制較電力市場交易少,歐洲GO市場一體化程度高。
操作方式上,歐盟通過2009/28/EC指令,要求所有歐盟成員國必須建立國家GO登記處,建立了名為“歐洲能源證書系統(EECS)”的聯合標準,并成立發行機構協會(AIB)負責管理。目前,20個歐洲國家符合EECS要求并使用AIB系統。通過各國國家登記處,可追蹤每一個GO的發行、轉讓和撤回。如果電力消費者購買了GO,并作為交付或消費綠色電力的證明,則在證書登記處就相應取消GO,避免重復計算。GO有效期為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即頒發的GO必須在12個月內交易或取消,否則證書過期,從系統中撤回。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