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用能單位能效診斷主要包括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節能監察執法、第三方
能源審計和診斷服務、能耗在線監測等4種實施方式。
一是嚴格落實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按照《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5號)等有關規定,督促指導重點用能單位及時編制并報送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二是依法依規實施節能監察執法。按照《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號)等有關規定,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規標準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監察。
三是因地制宜開展第三方能源審計和診斷服務。采取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相結合的服務模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研究機構、節能服務企業等專業化力量,支持引導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第三方能源審計和能效診斷。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大對能效診斷工作的資金支持力度。
四是強化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運行,提高數據時效性和準確性。發揮電網企業電力數據優勢,積極開展以電力數據為基礎的能耗監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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