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12月6日在聯合國氣候變化迪拜大會中國角拍攝的風力發電設備模型。 新華社記者 王東震攝
原定于12月12日閉幕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COP28),因在談判截止期前,與會各國代表未能就化石燃料的未來達成協議,被迫“延期”一天后,于當地時間13日在阿聯酋迪拜閉幕。
在如何對待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等傳統能源的立場上,各國因經濟和社會發展階段差異大、工業化實際進程水平參差不齊、生存與發展對傳統能源依存度不盡相同等原因爭執激烈。最終,各國代表就制定“轉型脫離化石燃料”的路線圖達成一致,這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歷史上尚屬首次。但是,對于“逐步淘汰石油、煤炭和天然氣”這一長期呼吁,協議中未能直接提及。全球在對待“化石燃料”問題上,若不能形成共識和達成一致,恐將成為如期實現聯合國2030年減碳目標的最大障礙和挑戰。
2020年6月15日,COP秘書處啟動了“奔向零碳”行動計劃,提出了到2030年將全球
碳排放減少一半的目標,旨在匯集各國、城市、區域、投資者、企業、非政府組織及各行各業的力量與支持,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包容和可持續的
綠色增長,為子孫后代建設一個更加健康、安全、清潔和具有抵御力的世界,以盡快將《巴黎協定》的承諾變為現實,并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該協定規定的1.5攝氏度控溫目標。
為使本屆氣候大會最終能夠達成各方認可的成果性協議,以便最大限度求同存異和彌合分歧,大會主辦方在第二版草案談判文本中,對“化石燃料”提出了三個選項供與會代表斟酌和選擇。第一個選項是“有序和公正地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第二個選項是“加快努力逐步淘汰至今未減少的化石燃料使用”;第三個選項是“不提及逐步淘汰或逐步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從三個選項不難看出,全球減少碳排放的理想雖然很豐滿,但現實卻很骨感,世界實現綠色發展,路漫漫其修遠兮。
多國氣候科學家參與的全球碳計劃(GCP)12月5日發布的《2023年全球
碳預算》報告估計,今年全球燃燒化石燃料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將達到368億噸,比去年增加1.1%,為歷年來新高。若把土地利用造成的碳排量也計算在內,今年全球碳排放總量將達409億噸。報告指出,按照這樣的趨勢,全球升溫幅度有50%的概率會在2030年左右超過《巴黎協定》制定的1.5攝氏度控溫目標。
目前,地球已升溫約1.2攝氏度。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研究,要實現到本世紀末將氣溫升幅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比2019年減少43%。由英國牛津大學等多個研究中心運營的凈零追蹤組織(NZT)近日發布的最新報告指出,全球雖然約有150個國家已承諾追求某種形式的“凈零排放”目標,并涵蓋了全球88%的人類排放溫室氣體,但是這當中只有13%的國家作出了至少一項逐步停止使用、生產或勘探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承諾,讓“凈零承諾”基本成為了宣傳口號和標語。
全球在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碳排放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等問題上,通過各國多年的積極努力和大量投入,在取得許多共識和進展成果的同時,造成一些國家在采取實際行動和落實相關舉措減少碳排放方面“雷聲大、雨點小”“口惠而實不至”“各唱各調各吹各號”以及整體推進效果比較有限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國情不同難以一刀切。全球近200個國家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工業化程度、基礎設施建設等差異很大,在對待傳統化石燃料問題上分歧很大。發達工業國家或經濟體希望在去化石燃料的路上步子能夠邁得大一點、速度快一些,而盛產化石燃料和部分力不從心的發展中國家則不希望這樣,主張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能夠區別對待并承擔相關義務,呼吁發達國家應投入更多資金或拿出實際行動支持欠發達國家推進氣候治理,減少碳排放。
二是減碳目標承諾難于監督。近年來,盡管各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碳排放問題上的共識越來越多,各自作出不同承諾或提出新承諾,但全球在減少碳排放問題上取得的實際進展并不明顯或成果十分有限,要在2030年前實現碳排放降低43%的目標困難重重。最主要原因之一是全球缺乏統一有效的碳排放監管機制,來硬性約束和規范各國減碳措施和目標的實施。在減少碳排放問題上,目前主要靠各國自愿、自覺和自律的做法,容易形成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的局面。
三是魚和熊掌難以兼得。經濟發展事關政權安全、社會穩定和百姓福祉,各國政府均將發展經濟作為第一要務。在此背景下,由于各國自然條件差異大、經濟基礎不同、發展路徑差異等原因,在發展經濟和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許多國家難以做到統籌兼顧。從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許多國家遭受新冠疫情沖擊,經濟表現不佳,加上消費需求下降等因素影響,本國經濟增長遇到不同程度的困難,若再要拿出更多資金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碳排放困難較大,只能“光說不練”。
四是不確定因素的干擾和沖擊。地緣政治博弈加劇,美國挑起和強化對華貿易戰和科技戰、俄烏沖突持續、巴以沖突爆發、全球通脹居于較高水平、國家之間的發展不平衡等,在對全球經濟增長造成巨大沖擊的同時,也必將給世界各國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碳排放帶來負面影響。經濟實力和科技水平是實現綠色發展的堅強后盾。只有各國經濟實現可持續增長,世界實現綠色發展才有希望,減少碳排放方能大有作為。
五是減少碳排放只能循序漸進。目前,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燃料是支撐各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運行的主要能源,各國政府為實現氣候變化目標難于馬上放棄這一傳統能源,也難于在短中期內完全用核能、風能和太陽能等
清潔能源取代化石能源。各國只能在逐步減少使用化石燃料,在建設未來的
新能源系統之前,不可能先廢除當下的傳統能源系統。
近年來,雖然中國等部分國家在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清潔環保能源領域實現迅速增長,在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減少碳排放方面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就全球而言,在減少化石燃料使用上仍然做得十分不夠,亟需各國政府就如何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和碳排放問題盡快達成一致。
自2015年12月12日《巴黎協定》簽訂以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增加6%。從本屆氣候大會提出的是否考慮淘汰或減少對化石燃料使用的議題來看,若各國之間存在的重大分歧不能得到良好解決,有關國家不能切實履行在減少碳排放方面的責任與義務,許多國家承諾的減碳目標恐將成為“鏡中花水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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