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爭最遲2050年凈零排放
根據修訂后的《2023年IMO減少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戰略》,到2030年,全球海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將較2008年至少減少20%,并力爭實現30%減排目標;到2040年,將至少減少70%,力爭實現80%減排目標。
IMO指出,2030年和2040年的減排效果將是海運業逐步實現凈零排放的兩個階段性減排指標,通過核查這兩個指標并根據各國國情,力爭在2050年左右實現凈零排放。基于此,IMO設立了減排措施實施表,2024年春季開始就一攬子備選措施展開評估與審核,2025年秋季通過審核,并在16個月后生效。
戰略中還明確要求,需要通過提升新建船舶的能效設計來降低其碳強度。到2030年,國際海運單次運輸任務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要比2008年平均減少40%及以上;加大采用可實現溫室氣體零排放或接近零排放的技術、燃料或能源,到2030年至少占國際海運所用能源的5%、力爭達到10%。
國際海運協會副秘書長西蒙·貝內特表示:“這是一個歷史性協議,發出了非常強烈的信號,即海事部門對實現凈零排放和應對氣候危機積極且認真。”
不過,輿論普遍對海運業最新減排目標不滿,認為“到2030年力爭減排30%”的目標“太軟”,應該制定“到2030年減排50%、力爭2040年凈零排放”的目標,并堅定“2050年前必須實現凈零排放”的意念。
對此,IMO秘書長林基澤表示,新的氣候戰略提供了“明確的方向、共同的愿景和雄心勃勃的目標”。“這是海運業翻開新篇章的標志,從許多層面來看,這是我們今后幾年甚至幾十年加大工作力度的起點”。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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