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管理面臨諸多問題
《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規》明確了電池碳足跡統一的計算方法、碳足跡性能分級方法、以及最大碳足跡限值,涵蓋從原材料生產加工、使用過程到退役及回收利用的電池全生命周期。
“歐美國家和地區對碳足跡的規定,實際上對進入這些地區的電池產品提出了更高要求。”某電池企業人士向《中國能源報》記者坦言,“碳管理是一項極為復雜的工作,企業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財力,但很多規則還不明確,怎么做也都是摸著石頭過河。”
抄佩佩坦言,我國動力電池碳排放管理還面臨政策不明確、企業動力不足、標準數據庫不統一、國際互認等一系列問題。首先,《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規》明確提出
碳標簽、碳護照、碳準入等政策要求,而我國電池產業在
碳標簽、碳核算領域缺乏支持和管控政策,滯后于國際社會;其次,由于企業碳管理成本高,碳盈利尚未充分體現,在政策預期不明確的情況下,企業在碳管理方面整體呈觀望態度,僅出口企業為滿足國際要求加強碳管控;再次,國內核算標準、數據庫不統一,尚未建立官方統一的數據庫標準;最后,當前國內碳排放因子未被國際認可,而國際數據庫中的中國碳排放因子數值偏高,與我國現有能源發展現狀不符,導致出口產品核算碳排放強度高于實際值,降低了我國汽車產業鏈碳足跡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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