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中相當一部分
碳排放來自于個人小汽車出行。從國家層面推動建立城市碳普惠體系,引導個人減碳出行,有利于“雙碳”目標實現。
國內外積極探索建立城市碳普惠體系
目前我國交通領域碳排放僅占全國碳排放的10%,但根據歐美等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這一占比會隨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不斷提升,如英國達37%,排放源中居首位,成為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目標最重要的瓶頸之一。
而城市交通中相當一部分碳排放來自于個人小汽車出行,但長期以來這部分管理體系一直空白。納入全國
碳配額管理的八大行業中,交通領域僅包括航空,城市
碳配額管理也只涉及軌道、公交領域重點企業;在我國核證自愿減排量中,目前針對個人
碳減排量交易尚無明確政策,急需體系化抓手解決上述問題。
綜觀國際經驗,國內外都在積極探索建立城市碳普惠體系來解決上述問題。在碳普惠體系中,各類行為的碳排放可準確計量,其中低于高碳水平的行為能獲得激勵,通過個人碳賬戶,用來抵消自身高碳排放、參與
碳交易或轉化為其他社會福利。由于面向社會大眾,無論個人之前采取何種方式,只要堅持使用低碳甚至零碳方式,就可從中獲得激勵,因而稱為“碳普惠”。這一體系既能真正體現公平性,又因為涉及面廣、措施靈活多樣,可有效帶動社會低碳氛圍,從而推動公眾心智、政府治理乃至社會運轉模式的重要轉變。此外,這也是我國消費端碳減排模式的重大創新,對提高我國在全球氣候問題的國際話語權,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地方碳普惠實踐提出研究新課題
近年來,
北京、深圳、廣州等地相繼在公眾碳減排領域開展探索與實踐,初步建立了地方性碳普惠模式。但從全國來看,要推動城市碳普惠,建立個人碳賬戶,依然存在“一個缺失”“三個不足”。
“一個缺失”:目前,在調動全民積極減少消費端碳排放方面,國家層面尚缺乏明確定位和體系化設計,急需對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的碳普惠等模式釋放信號、統一思想,以指導和協同地方實踐創新。
“三個不足”:
一是
方法學不足。以北京為代表的實踐中,已在交通出行領域初步形成串聯個體行為、碳排放、碳交易與權益兌換的標準與方法體系,但要在國家層面實現更多場景覆蓋和更多社會福利打通,核心是設計互聯互通的標準及
方法學,從而解決碳普惠體系權益的分配、交換、互惠等問題。
二是技術體系不足。經過各地探索,碳普惠體系在技術上整體可行,部分場景下可滿足碳交易真實性、準確性、唯一性要求。但仍存在三個核心問題,即不同場景數據貫通、個人隱私安全保護和防造假防違規信用風險,急需綜合數據專區、區塊鏈、多方安全計算等高新技術,打包形成完備的技術體系予以解決。
三是金融工具不足。碳普惠體系主要基于個人碳減排設計,但目前各地探索和實踐中均未涉及這一塊,尚未真正建立以個人碳賬戶為載體、可參與碳交易的機制和規則,迫切需要加強金融方面協同創新,以支持碳普惠體系順利落地。
對策建議
為強化“雙碳”目標下個人碳減排主體責任,推動城市碳普惠體系建立,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強化頂層設計。國家層面在促進消費端碳減排、支持碳普惠模式方面,盡快出臺體系化指導意見,明確釋放信號、總體思路和發展方向,指導地方開展創新實踐,實現全國一盤棋。
加快體系化方法學編制。結合北京等
試點城市經驗,盡快開展碳普惠方法學體系研究,啟動碳普惠方法學編制。可優先從地方交通等活躍領域做起,進一步上升到國家級方法學。
加大場景式科技攻關。結合國家數字化建設的統一部署及地方示范試點進程,鼓勵支持以場景為核心開展技術攻關,系統性解決碳普惠體系建立過程中數據貫通、隱私安全保護等關鍵技術問題,從而打好場景式聚合式服務基礎。
加強基于碳普惠的
綠色金融創新。結合國家
綠色金融改革,鼓勵開發基于碳普惠的金融服務產品和模式創新,為碳普惠體系建設和實踐提供支持。
(作者單位:北京交通發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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