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就《山東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
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建議。文件指出,“六大高耗能行業”中煤電、煉化、焦化、鋼鐵、水泥、鐵合金、電解鋁、甲醇、氯堿、電石、醋酸、氮肥、石灰、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瀝青防水材料16個行業上游初加工、高耗能高排放環節新建(含改擴建和技術改造,環保節能改造、安全設施改造、產品質量提升等不增加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除外)投資項目,需要進行
碳排放減量替代,替代源碳排放削減量未落實的,建設項目不得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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