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近日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明確,從2019年7月起,在全省銷售、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的輕型汽車,應當符合國六排放標準要求。
《通告》明確提出,符合一定情形的,可在2019年9月30日前辦理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廣東省汽車流通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充分考慮了市場實際需求,消費者可在9月30日前購買并完成國五車型上牌。
除了給國五新車上牌留足過渡期,《通告》讓全省二手車市場吃了一顆定心丸。《通告》首次明確,在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區域內在用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可以互遷。
《通告》還要求,汽車銷售企業應當組織安排好銷售計劃,在經營場所明示本通告有關內容,履行向購車者告知本通告有關規定的義務,并在與購車者簽訂購銷合同時予以書面提示。如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輕型汽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2018年,廣東省機動車保有量達2747萬輛,以機動車為主的移動源對廣東NOx和PM2.5的貢獻率分別達到40%和30%以上。可以看出,機動車污染是影響廣東省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輕型汽車國六b標準與國五標準相比,氮氧化物(NOx)下降42%,顆粒物(PM)下降33%,蒸發排放限值下降65%,總碳氫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分別下降50%。”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了解,新政策實行后,預計半年可減少蒸發類碳氫化合物(HC)排放約兩萬噸。到2030年,一年蒸發排放的減排效益預計能夠達到34萬噸以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將有顯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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