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余條企業環境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系統,從資金鏈條管控污染企業
近年來,環境保護部不斷加強與各個部門的信用信息交流與共享,分別與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商務部、財政部、發改委、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取得了顯著成效。
2005年,原國家環保總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建立了環境信息交流合作機制。截至目前,已有包括企業環境違法信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三同時”驗收信息以及強制性清潔生產信息在內的5萬余條企業環境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系統。一些商業銀行將環境信用信息作為信貸審批、貸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從源頭切斷了一大批污染企業的資金鏈條。
2005年10月10日,原國家環保總局廢物進口審批工作與海關電子口岸正式聯網運行。據統計,聯網以來,環保部門每天有約1500條許可證數據相關信息實時傳輸至口岸中心,有效杜絕了不法分子偽造進口廢物許可證的事件發生,保證了企業及時報關。
2007年6月,原國家環保總局制定并提出對50多種“雙高”(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取消出口退稅的建議,被財政部、稅務總局采納,致使這些產品在2008年的出口量下降了40%。商務部在2008年4月發布的禁止加工貿易名錄中,采納了環境保護部提交的全部“雙高”產品名錄,并首次明確將“雙高”產品名錄作為控制商品出口的依據。2010年6月,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中,將10種尚未取消出口退稅的“雙高”產品納入《取消出口退稅商品清單》,取消出口退稅。
特別是近年來,在
綠色信貸政策的推動下,各地方環保部門積極開展了企業環境信用等級評價工作。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廣東等20多個省市的環保部門出臺了相應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方案。例如:廣東省下發了《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試行辦法》;河北省制定了《工業企業環境守法信用等級
平臺實施方案》;江蘇省環保廳與省銀監局、省信用辦聯合下發文件,提出建立江蘇省環保信用信息共享
平臺,實現了信貸政策與環保政策的有效對接。
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楊姝影介紹說,環境信用體系的建立將會大大提高企業的環境守法意識,促進企業改進自身的環境行為。
一方面,對“環保失信”企業,環保部門要采取約束性的環境管理措施,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考慮嚴格貸款條件,保險機構可考慮適度提高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費率,迫使企業樹立“一處失信、處處制約”的危機意識;另一方面,對“環保誠信”企業,相關部門和協會可以在行政許可、公共采購、評先創優、金融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專項資金中優先考慮,激勵企業強化市場誠信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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