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底,重點區域力爭60%焦化產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重點區域基本完成改造,全國力爭80%產能完成改造。
主要指標是,有組織排放指標方面,焦爐煙囪廢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氨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在基準含氧量8%的條件下分別不高于10mg/m³、30mg/m³、150mg/m³、100mg/m³、8mg/m³。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方面,物料儲存、物料輸送、生產工藝過程、敞開液面等無組織排放源,在保障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采取密閉、封閉等有效控制設施,做到產塵點及生產設施無可見煙粉塵外逸,廠區整潔無積塵、無明顯異味。清潔運輸方面,清潔方式運輸比例不低于80%;達不到的企業,汽車運輸部分全部采用
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車輛。重點區域企業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不到80%的部分,要采用
新能源車輛替代。
提出四項重點任務。一是優化調整產業結構。重點區域嚴禁新增焦化產能,推進新改擴建項目按超低排放水平建設,推動鋼焦融合、兼并重組。陜西、新疆等省(自治區)相關部門制定半焦(蘭炭)企業轉型升級方案。二是有序推進現有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技術,強化源頭控制,推進VOCs全過程治理,加強清潔運輸環節改造。三是統籌推進焦化行業協同減污降碳。引導焦化產業鏈向高附加值精細化工產品延伸,推進
清潔能源替代和現有成熟減污降碳技術應用。四是強化全過程精細化環境管理。突出從末端治理向源頭治理和精細化管理轉變,加強污染物排放監測監控,加強企業運行管理、強化運輸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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