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設是非常重要的領域,“十三五”期間我們在法治建設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十三五”期間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圍繞水、氣、土、固等領域環境管理需求,積極地推動生態環境法規標準體系建設和重大法治、重大改革緊密融合,進一步加快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步伐,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的改革落地,構建了與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適應的法規標準框架,取得了積極進展。有三個方面:
一是全力推進生態環境法律制修訂工作。過去五年是我們國家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法律制修訂非常頻繁的五年。先后完成了環境保護稅法、水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等6項生態環境領域的法律制修訂工作。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目前正在抓緊修訂當中。長江保護法,正在全國人大審議。
二是持續健全相關標準體系。截至目前,“十三五”期間我們完成制修訂并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551項,包括4項環境質量標準、37項污染物排放標準、8項環境基礎標準、305項環境監測標準、197項環境管理技術規范。其中配套大氣十條的實施,發布了122項涉氣標準。配套“水十條”的實施,發布了107項涉水標準。配套“土十條”的實施,發布了49項涉土標準和40項固體廢物標準。
三是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2017年底,中辦、國辦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在全國部署試行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這項工作納入了中央生態環境督察。最高人民法院去年發布了《關于審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生態環境損害責任寫入了民法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初見成效,截至今年9月全國共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674件。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要求,不斷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健全環境標準和技術管理體系,加大環境保護法律規章、標準規范的實施力度,以法規標準制度建設新成效服務和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新要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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