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體系,相關法律法規更加健全,標準體系更加完善,行業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線上線下一體化執法監督機制有效運行,商品過度包裝治理能力顯著增強。
為提高商品“顏值”,商家對商品適當包裝本屬正常,然而為追求賣相刻意過度包裝,既是本末倒置,也是人為增加商品成本、抬高商品
價格、加重消費者負擔、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的不法行為,危害不容小覷。
在此背景下,《通知》明確提出要對過度包裝進行全鏈條治理,可謂抓住了治理過度包裝頑疾的“牛鼻子”。這種極具針對性和創新性的治理思維,將有力推動過度包裝問題的根本解決。
過度包裝頑疾屢禁不止背后有著諸多復雜原因。
首先,法律規范不健全,讓商家利用過度包裝提升商品競爭力缺乏剛性約束。雖然我國已制定了十余項包裝國家標準,但尚無規范包裝的專門法,相關法律規范散見于《環境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上位法中,治理過度包裝的法治化水平明顯不足。
其次,市場化監管手段的缺失讓商家對過度包裝患上了贏利依賴癥。過度包裝商品的目的就是借此提高促銷效果。只有讓商家在這方面沒有任何性價比,才能倒逼其主動放棄過度包裝行為。在實際監管中,對商家過度包裝商品行為的處罰也大多停留在增加包裝處理費用層面。違法成本太低也在一定程度上讓對過度包裝的治理陷入了治理、反彈、再治理、再反彈的惡性循環。
此外,消費者沒有養成
綠色簡約消費理念,也在無形中助長了商品的過度包裝。盡管不少消費者懂得商品質量是硬核的道理,但在遇到商品“質量與包裝”不能有機結合時,難免會對商品質量產生懷疑。這種消費觀念必然會讓消費者對商品包裝產生依賴,從而間接促使商家更在意商品的過度包裝。監管有難度,商家有利益,消費有依賴,各方市場主體利益訴求的相互疊加,商品過度包裝也就有了滋生土壤。
給過度包裝“瘦身”必須全鏈條推進。細觀此次《通知》中出臺的具體治理舉措,既有以技術創新推動包裝設計合理、用材節約、回收便利、經濟適用的整體解決方案,又有防范商品生產環節過度包裝的細化措施;既有對鼓勵地方健全法律法規的具體安排,又有對監管執法的嚴要求,以及對綠色簡約消費理念的培育,全鏈條對過度包裝開出了治理良方,必能有力促進過度包裝的真正“瘦身”。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此次印發的《通知》吹響了給過度包裝“瘦身”的集結號,相關部門要有決心與勇氣,不折不扣地讓這些全鏈條治理措施應聲而落,促使輕量化、減量化包裝蔚然成風的愿景早日照進現實,努力為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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