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框架下能源與可持續發展
前幾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發布年度的《排放差距報告》,還在討論我們是否能實現《巴黎協定》的控溫目標,是否還存在機會窗口;2023年的年度報告開始討論,我們的控溫目標在持續“打破紀錄(Broken Record)”,實現《巴黎協定》的窗口期越來越窄;2024年,最新報告主題則轉入“停止空談(No more hot air……Please!)”。
在最新報告中,新能源的應用試圖從解決能源貧困(Energy Poverty)的角度,助推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的實現。
“能源貧困”通常指沒有足夠的能源來改變生活(當前全球仍有8億人還未用上電),以及在全球能源危機下無法負擔高額能源使用導致的貧困情況。如前所述,能源是溫室氣體排放主要來源,而全球能源碳排放存在收入群體間的不平等分布。高收入國家加速能源轉型,支持貧困地區基本能源需求,是平衡中低收入國家減排壓力、穩定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點。
ESG(環境、社會和治理)作為全球可持續發展溝通框架,在宏觀層面關于提高能源貧困韌性和保障能源安全方面,可粗略劃分如下:
從重振經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角度看,依據IRENA(國際可再生能源署)按照1.5℃情景測算,2023~2050期間年平均就業率將比當下能源情景(PES)高出1.7%;可再生能源部門就業崗位到2050年可比2021年增加兩倍,約4000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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