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披露指標體系共四層,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
4月16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ESG研究院與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合作,制定發布了《企業ESG披露指南》團體標準,填補了我國企業ESG披露標準領域的空白。據悉,《企業ESG披露指南》團體標準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劉兆彬認為,這標志著中國ESG建設進入了新階段。
劉兆彬解讀稱,該團體標準將實質性、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一致性列為披露ESG信息的五項原則,具有結構完整、廣泛適用的特點。
具體來看,該團體標準主要包括7個部分,即標準的范圍,引用的文件,術語定義,披露原則,指標體系,披露要求、形式和應用,以及責任與監督。
其中,責任與監督部分要求企業對ESG披露信息負責,接受政府、社會公眾、新聞媒體及其他主體監督,為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可靠性提供了堅實保障。
而ESG信息披露指標體系更是該團體標準的重點、難點、亮點。據劉兆彬介紹,該團體標準一共設置了3個一級指標(環境、社會和治理),10個二級指標,35個三級指標和118個四級指標,有定性、有定量、有結構、有重點、有說明。
以一級指標“環境”為例,其下的3個二級指標分別涉及資源消耗、污染防治和氣候變化,10個三級指標包括水資源、物料、能源、其他自然資源、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其他廢物的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減排管理,同時還有43個定性定量的四級技術指標。
此外,該團體標準還明確了企業ESG披露形式,即企業一般以年度報告形式,在自主選擇
平臺或政府監督部門制定
平臺披露,供企業、政府監督機構、評價機構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參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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