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加快推動形成通俗適用的信息披露指引
NBD:資本市場的各參與方都應當以雙碳目標為指引,發揮資本引導產業綠色轉型的關鍵作用。針對監管部門,您有哪些具體建議?
馬駿:對監管機構而言,我認為首先要逐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環境、氣候信息披露的強制性,積極學習國際披露經驗,推動形成通俗易懂、適用可比的信息披露指引或標準。
其次,要增強發行上市條件的包容度和適應性,引導綠色低碳企業上市和再融資。豐富市場工具,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再次,要引導投資機構樹立綠色投資理念,支持機構投資者采用“股東參與”的做法提升被投企業的ESG表現,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與低碳效益掛鉤的產品。
四是完善和統一國內綠色債券的披露標準,將綠色債券籌集資金用途必須用于綠色項目的比例要求與國際接軌。規范第三方綠色債券評估認證機構的行為。
五是將綠色低碳發展表現納入券商評級指標,推動中介機構在展業過程中提高相關意識與能力。
六是行業協會可向市場主體提供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能力建設培訓,組織相關主體的研討交流,促進全行業的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七是加強國際監管合作,積極參與國際可持續信息披露標準的制定工作,提升我國在這一領域的話語權。
NBD:各類投資機構、承銷機構和證券發行主體都面臨著公司治理、能力建設、自身業務碳中和等任務。對這些機構,您有哪些具體建議?
馬駿:對這些機構,一是要完善ESG相關的治理結構、制度保障和團隊建設。明確各層級對碳中和戰略的監督管理或執行責任,確立相適應的投資原則與決策流程,制定對高碳行業的壓減或退出計劃。
二是加強機構能力建設,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可持續投資相關理論與實踐研習與討論,培養團隊環境氣候風險識別、量化與管理的能力,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充分融入企業文化和員工意識。
三是制定和執行自身運營碳中和計劃。對自身業務(包括機構所在大樓和員工出行)所產生的
碳排放進行計量,并制定逐步降低
碳排放和實現碳中和的具體措施。
四是構建專業團隊。由于ESG、碳中和及可持續金融涉及經濟、金融、環保、化工、工程、法律等多學科領域,構建專業的可持續金融人才隊伍極為重要。金融機構應加強與監管機構、行業協會、科研院校、節能環保部門等國內外各方的合作,搭建合作交流平臺,打造具有國際視野的高端綠色金融人才隊伍,提升專業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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