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在清華五道口“
碳中和經濟”
論壇上,證監會原主席肖鋼表示,
綠色金融是雙碳目標政策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進一步發展
綠色金融,應當在正向激勵機制、環境風險測試、環境壓力分析、強制綠色保險、環境權益質押、環境信息披露、綠色金融監管等方面提供政策措施。
在諸多舉措中,肖鋼認為,未來還應當培育個人投資者投資ESG的意識。“大家都知道中國個人投資者數量龐大,怎么樣普及金融知識、普及綠色金融教育,讓廣大個人投資者投資ESG產品,這也是我們面臨的一個新問題。”肖鋼表示。
肖鋼表示:“過去我們講投資一個金融產品,主要是分析風險和收益,這是一個二維的模式。未來可能要轉向一個三維的模式,投資一個金融產品,不僅要看它的風險、收益,同時也要看它的ESG績效,全面衡量。現在看很多金融產品,正因為它是用于ESG,實際上它的收益是在增加的,兩者并不是矛盾的,而是統一的。”
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肖鋼建議:“金融機構要加強環境信息的披露,現在是無論上市公司還是金融機構,都在開始自愿性披露,未來要從自愿性信息披露逐步轉向強制性披露,當然要制定規則分步實施。”他還認為:“同時,要建立公共環境和氣候數據
平臺,特別是對綠色金融的評級和認證進一步加強,通過信息的披露,使得金融機構業務的透明度增加,投資的項目、支持的產品在將來的
碳排放量到底是多少,要追蹤
碳足跡。”
“金融機構本身也還有一個碳排放的問題,不僅要披露金融機構支持企業、支持項目所排放的二氧化碳的碳足跡,還要披露自身的
碳減排的信息。”肖鋼認為。
在綠色金融監管方面,肖鋼則建議:“為了進一步發展綠色金融,還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綠色金融的評價體系,特別是還要進一步統一監管的規則,實現綠色金融發展和金融業去杠桿的協調。”
“也要防止綠色項目杠桿率過高的問題,特別是也要注意防止金融業‘洗綠’的問題——以支持‘雙碳’目標為名,實際上不是干綠色的事情。所以還要進一步加強對綠色金融創新的監管協調,建立綠色金融分析監測預警的機制,強化資金運用的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肖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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