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投資處初級階段,呼吁基金業協會推動發展
近年來,ESG指標在投資評估中愈來愈被重視。全球多個國家證券交易所和監管機構已相繼制定政策規定,要求上市公司自愿自主或強制性披露ESG相關信息,眾多投資機構已在研究及投資中納入ESG考量因素。
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上證公司治理板塊”樣本公司、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及金融類公司發布社會責任報告,鼓勵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納入“深證100指數”的上市公司發布社會責任報告,鼓勵其他公司披露。香港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修訂版于2020年7月1日生效。
根據上海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發布的“中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評價2020”顯示,805家上市企業中A股ESG報告發布比例為26%,港股ESG報告發布比例為84%,相當部分高市值企業未發布ESG報告。
ESG是關注企業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和治理績效(Governance)的投資理念。對于企業而言,吳倩認為,從E至G是從簡至難的過程,在環境績效體系建立后企業進行相應變化并不太難,另外,企業考慮和改善社會利益相關方關系也有方法論可循。相對來說,治理基于社會體系、法律體系和工商制度等的全面改善。
張立鈞指出:
建議監管側發揮作用,明確信息披露的標準框架,對拒不配合的企業給予警告及停牌處置。同時鼓勵權威機構聯合監管側發布企業ESG管理水平與營收狀況的線性關系,提升企業高層對ESG的理解和認可;組織專業機構為企業ESG信息披露進行培訓;推動利益相關方與企業的多邊溝通,幫助企業提升信息披露質量與效率。
中國證監會、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等陸續展開對ESG投資相關政策的完善與探索,不斷鼓勵和引導公募基金等機構參與ESG投資。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泛ESG指數數量增至52只,泛ESG公募基金數量增至127只,資產規模1209.72億元,達到歷史最高水平。
“中國目前在植入綠色的信貸產品和與債券產品方面發展較好,碳交易通過市場化運作也得到普遍認同,但從二級市場交易到一級市場投資的資本市場,仍未出現明確的綠色產品。”張立鈞呼吁基金業協會推動ESG指數類產品的發展,“推動ESG指數類產品的發展更有利于二級市場的評估與交易,能夠更好的體現回報。”
總的來說,任何改變與沖突都會讓帶來逐漸適應的過程。“政策應該會充分考慮到不同行業、企業的屬性”,吳倩認為,從碳交易市場試點可以看出,“一刀切”式的政策應該可以避免。對于企業而言,風險對應的更多是不確定性,在明確政策走向的情況下,按節奏應即對可化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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