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新理念下,金融機構該如何做?
ESG在資產配置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顯,長期來看,ESG信息披露的要求會越來越高,未來也將影響對實體經濟的資本配置。那么,在這種大趨勢下,金融機構應該如何做呢?
尚福林認為,金融機構應當以ESG為抓手,加快推進“三個轉變”。
一是由自身利益向社會利益轉變。金融業要實現自身發展與促進經濟社會效益的良性互動,主動減費讓利,助力普惠金融。
二是由短期收益向長期價值轉變。金融業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需要糾正經營的短期行為,避免資源配置扭曲,從長期發展的戰略高度促進提升生產經營的環境績效,降低環境成本。
三是由被動淘汰向主動引領轉變。金融業應當主動發揮引導作用,運用市場機制和金融杠桿培育新動能,推動產業結構化升級,這也是對接國際規則、提升金融對外開放水平、更好地融入國際金融市場的根本舉措。
ESG理念的不斷傳播和投資規模的不斷增加,為金融機構提供了機會。
德意志銀行ESG咨詢團隊認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下,ESG已成為固定收益市場,尤其是投資級債券市場的一大趨勢。隨著ESG投資逐漸進入新的市場,尤其是高收益債券市場,以及歐洲央行接受與可持續發展掛鉤的債券作為抵押品,ESG投資史無前例的增長趨勢仍將持續。
此外,據統計,全球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交易機構已經提出了ESG信息披露的要求,以鼓勵型披露為主,部分交易所強制性要求披露ESG信息。2018年,中國證監會發布修訂后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確立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框架。因此,金融機構和上市公司將面臨越來越嚴格的ESG信息披露要求。
(本文參與調研:閆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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