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重啟 政策準備充分 業內期待已久
我國的CCER體系于2012年啟動建設,2015年進入交易階段,2017年暫停簽發。暫停簽發后,存量CCER仍可在地方碳市場上交易,并用于全國碳市場履約抵消。
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路孚特碳高級分析師譚琭玥表示,CCER暫停簽發后一直沒有重啟的主要原因有多個:一是多部門協調,需要時間周期較長;二是目前政策所涵蓋的
方法學等技術文件還沒有確定,CCER政策需要與其協同。
生態環境部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馬愛民則表示,現在業界習慣說“重啟CCER”,某種意義上來說,CCER從來沒有停止過。“原來我們只是暫停了項目和新的減排量備案,現在重啟需要以下幾個條件:第一要有管理辦法;第二要有方法學,沒有方法學就沒法核算減排量;第三要有審定和認定機構對項目進行審定,對減排量進行核查;第四要有交易機構和注冊登記機構。”馬愛民表示。
目前,相關條件逐步成熟。2023年6月27日,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建設項目初步驗收,為CCER的注冊登記和上線交易做好基礎設施準備。同年8月17日,北京
綠色交易所發布《關于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
交易系統交易相關服務安排的公告》,宣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系統即日起開通
開戶功能,明確了全國自愿減排交易的
開戶主體、交易場所等重要信息。
隨后,2023年10月19日,保障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有序運行的基礎性制度——《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由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10月24日,為規范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實施、審定和減排量核算、核查工作,生態環境部又根據《管理辦法》發布了CCER項目第一批4個方法學。和此前市場預期相符,本次方法學涉及造林
碳匯、光熱發電、海上風電、紅樹林營造4個領域。
首批方法學的發布,意味著CCER市場迎來關鍵的制度基礎。“鑒于CCER能夠幫助中國和中國企業實現低成本減排,活躍碳市場交易和流動性,實現中國的氣候目標,并為全球氣候治理作出貢獻,我們期待CCER項目盡快實現高質量重啟和發展。”美國環保協會北京代表處碳市場主任劉洪銘表示。
“2023年10月至11月期間,主管部門針對CCER密集發布多項重要文件,包括頂層制度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以及CCER注冊登記以及交易結算等有關規則、首批4個方法學、設計與實施指南等。”魯政委表示,隨著CCER注冊登記系統與交易系統正式有效運行,我國CCER具備了重啟條件。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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