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中國作出承諾:二氧化
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
碳中和。
今天,中國“雙碳”的時間表走到三周年整。
近日,界面新聞圍繞“雙碳”三年成果、全國
碳市場、能源安全與能源低碳轉型,以及應對氣候變化立法等話題,專訪了一系列
專家學者。
本文是對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副主任馬愛民的專訪實錄,刊發時有所刪減。
馬愛民自1998起專職從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他曾代表中國政府參加氣候變化公約和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相關談判,并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立法、能力建設、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等方面工作。他也是全國碳市場建設、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簽發重啟的重要參與者之一。
成果和壓力并存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界面新聞:“雙碳”目標提出前后,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馬愛民: 我從1998年起專職做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先是在政府機關,然后到政策研究機構,經歷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幾乎全過程。
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整體上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一是從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到本世紀前十年左右。一方面,組織中國的專家參與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對氣候變化科學研究進展進行評估。
另一方面,中國政府派出代表,從始至終參與了氣候變化公約相關談判,這是該階段的主要工作。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在談判以及制定國際氣候合作規則的過程中,維護好發展中國家的權益,也包括中國自己的發展權益。
第二個階段起于2007年,中國制定發布了第一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2009年,國務院提出到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這是中國第一次正式提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標志著中國從以參加國際談判為主轉向推動建立全球氣候治理體系和采取國內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并重的階段。
2015年,中國向氣候變化公約提交了中國國家自主貢獻文獻,首次提出了中國“要在2030年前后實現碳達峰”的目標。
2020年,中國正式對外提出“雙碳”目標, 并予以強化,把原來的 “2030年前后”改為“之前”,實現碳排放達峰的時間點進一步提前,并首次提出碳中和目標。
界面新聞:中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的進展如何?已取得了哪些成果?還有哪些難關需要攻克?
馬愛民:過去幾年,中國走在一條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的正確道路上,多方位、多層次推進雙碳工作,取得了很大進展。
一是已經基本形成了“1+N”的政策體系,為落實“雙碳”目標提供了政策基礎。二是“雙碳”目標和行動已經被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
三是經濟結構、產業結構有所優化。過去幾年,高耗能、高碳排放的落后產能持續淘汰,嚴格控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同時鼓勵環保節能、光伏、
新能源汽車等新興產業。
四是在能源、交通、建筑等幾個碳排放量較大的領域,也取得了進展。能源結構中煤炭的占比,從最高時的72%下降到目前的56%左右;可再生能源裝機已經超過火電,也是一個歷史性的變化。
既有進展的同時,也要看到存在不少挑戰。例如,中國的經濟結構總體仍然偏重,服務業只占53%;能源結構上,煤炭消費占比相較很多國家仍然偏高。
另外一大挑戰是快速的經濟增長,這伴隨而來的是能源需求的增長。在能源結構難以短時間發生根本改變的情況,這意味著碳排放的增長,因此我們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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