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公布云南省林業碳匯試點名單的通知
開展林業碳匯試點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
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鞏固提升林草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充分發揮森林“碳庫”作用的重要舉措。在各地申報、州(市)林草局推薦的基礎上,綜合
專家評審意見,現將云南省林業碳匯試點名單公布如下:
一、林業碳匯試點州(市)(1個)
紅河州。
二、林業碳匯試點縣(市、區)(10個)
玉溪市紅塔區、西雙版納州勐臘縣、臨滄市臨翔區、大理州永平縣、保山市騰沖市、昭通市鹽津縣、大理州南澗縣、昆明市盤龍區、曲靖市會澤縣、昆明市尋甸縣。
入選試點名單的州、縣(市、區)要在新的起點上,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目標為導向,深刻認識林草碳匯在“雙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堅持系統觀念,加強組織領導,助力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為減緩、適應氣候變化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貢獻林草力量。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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