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電力系統是以化石能源為主來打造規劃設計理念和調度運行規則等。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必須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適應
新能源比例持續提高的要求,在規劃理念革新、硬件設施配置、運行方式變革、體制機制創新上做系統性安排。
一是通過源網荷儲時空布局和建設的系統優化,全面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靈活性,持續提高電力系統總體接納新能源的能力,不斷增加配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主要舉措是,電源方面,要完善調峰調頻電源補償機制,加大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水電擴機、抽水蓄能和太陽能熱發電項目建設力度,鼓勵西部等光照條件好的地區使用太陽能熱發電作為調峰電源;電網方面,要充分發揮電網企業在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中的
平臺和樞紐作用,要加強“硬件”和“軟件”的創新,更好地適應新能源大規??焖侔l展需要;負荷方面,要深入挖掘需求響應潛力,提高負荷側對新能源的調節能力;儲能方面,要研究儲能成本回收機制,推動新型儲能快速發展。
二是推進配電網接納分布式新能源方面,電網企業要加強有源配電網(主動配電網)的規劃、設計、運行方法研究,加大投資建設改造力度,提高配電網智能化水平,合理確定配電網接入分布式新能源比例要求。此外還將鼓勵相關企業探索開展適應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電網工程示范。
三是穩妥推進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電力市場規則的設計要充分考慮新能源的特點,核心是保障新能源參與市場能夠有明確的投資收益預期,保障新能源行業投資積極性??紤]新能源電力特點,支持新能源項目與用戶開展直接交易,鼓勵簽訂長期購售電協議,在電力現貨市場
試點地區,鼓勵新能源項目以差價合約形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四是在政策機制上強化落實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要科學合理制定各省(區、市)中長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國家層面的消納責任權重逐年提升,各省政府以及承擔消納責任權重的市場主體的責任權重逐年提升或保持,并逐漸縮小地區間消納責任權重差距,體現新能源消納責任共擔的理念。做好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與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的銜接,各地區“十四五”時期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源消費總量考核。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考評指標體系和獎懲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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